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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賈慶林西班牙案獲突破性進展(圖)
法輪功律師和證人在西班牙國家法院前。 【人民報消息】7月30日上午,西班牙法官依斯馬爾.雷諾(Ismael Moreno)和檢查官胡安.戴莫拉(Juan del Moral)在馬德里與三位來自不同國家的證人見面,爲2004年中共官員賈慶林訪問西班牙時法輪功學員遞交的起訴賈慶林酷刑罪、反人類罪一案調查取證。這三位證人包括來自愛爾蘭的趙明、來自澳大利亞的戴志珍女士和來自法國的陳穎女士。 這些調查取證行動包括: 1.向海牙國際刑事法庭確認它沒有受理起訴賈慶林的案件。 卡洛斯伊克雷西亞斯還說,這是西班牙司法史上首次受理非西班牙籍受害者的國際刑事案件,過程中進展到法官會見證人這一步。在國際司法史上,這是第二例進展到這一步的國際刑事案件,第一例是阿根廷法庭受理的法輪功學員起訴中共政法委書記、610頭目羅幹羣體滅絕罪和酷刑罪一案。 起訴賈慶林一案的原告之一愛爾蘭公民趙明曾在2000年5月到2002年3月期間在中國被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一年十個月,期間遭受到了長時間不許睡覺、警察唆使多名犯人羣毆、多根高壓電棍電擊等多種酷刑折磨,在愛爾蘭民衆、人權組織和政府總理等多方營救下被釋放並返回愛爾蘭。趙明說:「我感覺今天與法官見面提供證據很順利,我感受到西班牙法庭在切實推進調查。特別是與法官見面過程中,法官對在中國發生的大規模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事非常關注。」 戴志珍的丈夫陳承勇於2001年因修煉法輪功被折磨致死、丈夫的姐姐去認屍時被非法抓捕、並判勞教兩年,丈夫的父親承受兒子被殺、女兒入獄的打擊,在兒子死後兩個月去世。戴志珍說:「案子進展到調查階段,我能夠見到法官並代表中國千千萬萬被殘暴打碎的家庭、和像我女兒一樣的孩子向法官作證,表達他們的聲音,這了我一個最大的心願。希望能夠儘快停止這場迫害,還她們一個完整的家庭。 」 陳穎在中國曾經被非法勞教一年,其間受到過毆打、長時間不讓睡覺、每天十六小時強迫勞動生產出口產品,陳穎特別還提到:「在我被非法抓捕後,有一階段我沒說我的名字地址,我曾被警察帶着手銬腳鐐帶到一所醫院進行了包括心電圖、眼睛、抽血和透視的全面身體檢查。當時警察說不講名字的都要被送到一個專門關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還說到那兒讓你們煉個夠,永遠也出不來。當時不知道爲什麼警察給我檢查身體,後來活摘器官的事情揭露出來之後,才知道他們是要把不說出姓名的學員送祕密集中營作爲活體摘取器官的供體。」 法輪功學員接受西班牙最大報刊《國家報》採訪。 在三位證人與法官見面後,西班牙兩家最大通訊社EFE,UROPA PRESS,西班牙最大報紙《國家報》以及西班牙發行量最大的免費報紙《20 MINUTOS》對本案律師卡洛斯伊克雷西亞斯先生和三位證人進行了採訪和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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