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调查团回应中共使馆的声明
 
2006年7月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大纪元特约记者扬伟7月8日多伦多编译)7月6日加拿大独立调查团公布其调查报告,确认在中共统治下的中国大陆,至少5年多来一直存在大量活体盗取法轮功修炼人的器官,贩卖这些器官以牟取暴利的系统犯罪,并将该罪行称为“这个地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中共驻渥太华大使馆当天发表声明,否认调查报告的所有指控。对此,7月7日,加拿大独立调查团针对使馆的声明发表了以下回应。全文翻译如下:

中共政权针对我们2006年7月6日发布的 “关于中国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的调查报告”发表了一项声明。该声明可以在以下网站查到:http://www.chinaembassycanada.org

我们针对该声明做出如下反应:

1. 中共政权在我们发布报告的同一天发表了该声明。中共政权即刻驳回了我们的报告。我们认为中共政权的反应是欠考虑的。这意味着, 中共政权没有作出任何调查来决定我们报告的内容是否属实。

2. 中共政权声明开头说: “为了摆脱苏家屯集中营的谎言被揭穿的尴尬局面,法轮功转移…”这句话在几个方面都是错误的。首先,它认为我们的报告是法轮功报告。事实上,我们的报告不是法轮功报告。我们不是法轮功学员。我们是义务地进行这项调查和报告。法轮功或其他任何人都没有付钱给我们。我们的报告代表我们自己的判断。我们得出的结论不受令于法轮功或其他任何人。

3. 中共政权所指的关于苏家屯集中营的指控是源于苏家屯医院一位医生的前妻的证词。该证人不是法轮功学员。她从没有改变过她的证词。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采访过她。采访节选可参看报告附录13。

4. 我们认为,在报告中已明确,这位女子没有撒谎。我们得出的结论是: 该证人是可信的。

5.我们的报告并不仅仅依赖于这个证人而得出结论。报告中, 我们是这样提到关于该证人的证词的:

“我们认为指称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医生的妻子的证词是可靠的,部分原因是因为证词极其详细。然而那些细节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因为它提供了很多信息,无法加以独立地证实。我们不愿意基于单一的信息来源得出结论。所以,最后,只有当该证词与其它证据互相证实一致时,我们才依赖这个证词,而不是将其做为唯一的证词。

我们报告的结论并没有改变该证人的证词,而是这个证词的祥述,焦点不仅仅是苏家屯医院。

6. 中共政权的声明接着说: “很明显他们的目的是要损坏中国的形象。”我们要说的是, 我们无意于损坏中国的形象。我们仅仅关心的是对事实和人权的尊重。

7. 该声明接着说: “中国一贯遵守世界卫生组织1991年签署的相关指导原则,禁止人体器官销售。而且规定,必须事先取得器官捐献者的同意,器官捐献者有权在最后一分钟拒绝捐献。

事实就否定了中共政权的陈述。中国国际移植网络服务中心,直到今年四月份还登有器官移植的价目表。四月份,该价目表从网页中被移去,但是,仍然存在档案网页里。可到:http://en.zoukiishoku.com,查看该网页。欲查看网页档案,可到:http://archive.edoors.com/render.php?uri=http%3A%2F%2Fen.zoukiishoku.com%2Fli st%2Fcost.htm+&x=16&y=11.(编者注:查出的原始网页已经被中共删除) 

同时,有许多人可以证实在中国付钱做器官移植术的事实。

8.声明称中国一直遵守着器官移植的规定,器官移植须捐赠者书面同意。人权观察组织报告表明只有少部分死刑犯签署过同意书。该组织的报告指出就是这部分人“从被指控犯有死罪开始直到执行死刑,在中国滥用拘留和禁闭的环境下都不可能有所谓的‘自由和自愿的同意’”。(《中国的器官摘取和司法行刑》,1994年8 月)

9.中共政权声明还说:“中共政权已经颁布了关于人体器官移植的规定,明确禁止器官买卖,并建立了一套器官移植的医学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和健康。该规定要求有资格进行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都必须在省级卫生部门注册。未登记的医疗机构禁止进行人体器官移植。如政府发现任何注册机构违反规定,将取消注册并严惩负责人。”

我们承认这是事实,并在我们的报告中提及。我们也注意到这个规定仅在7月1日以前几天才生效,它不能回应我们对在此之前发生的事情进行调查所得之结论。而且,中国的制定法律和执法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10.中共政权称:“很显然,法轮功的谣言有隐蔽的政治动机。”

我们的结论没有一个是基于谣言的。我们得到的每个结论都有来源并进行独立核实。

11.中共政权声明又说:“所以,几个加拿大人基于谣言和诬告写的所谓‘独立调查报告’是无根据和不中立的。我们相信, 谎言总是很蹩脚的,既使被重复1000 次也不能将其变成事实。我们希望, 加拿大人民不要被法轮功的伪装所欺骗,越来越多的人将识破"法轮功的" 本质,即邪恶的崇拜。"”

这样的结论是对法轮功和我们本人的攻击。判断这份报告需根据它的真正价值。对作者的攻击并不是恰当的反应。

其次称法轮功是邪恶的崇拜是对法轮功诽谤的实例证明。在中国,这类诽谤使法轮功遭受着灭绝人性和侵害基本人权的迫害。

称一群无辜的平民为邪恶的信众是鼓动仇恨的表现,这是不能被加拿大所接受的。这是中国滥用外交手段引起的这种形式的仇恨宣传。

更多相关信息,请联系: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 (613) 747-7854
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 (204) 944-1831

报告可全文下载: http://investigation.redirectm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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