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正體版
 
后邓时代 江处理死刑犯花样翻新
 
鞍山市民
 
2006年4月2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现在总书记胡锦涛提出“以民为本” ,其实打中共建国以来,全国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各个犄角旮旯都体现出“以民为本”。

“以民为本”是缩写体,全文是「以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为本钱,撑肥贪官污吏的腰包」。

别的不说,就我们鞍山这片地区,中共连死刑犯都不放过。

1996年前

大约在96年之前,中共是先把犯人判完,放在看守所里等待集中枪毙。每年的5月1日和10月1日的前几天,也就是离这两个日期最近的星期天,到一山上在公开让家属及百姓看到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然后家属自己收尸、火化。

1996年后

96年之后江泽民真正掌握党政军三大权时,就不这么「浪费资源」了,而明目张胆的摘除死刑犯的器官,拿去赚大钱。那当然就不让家属和百姓看了。

据我所知,在黄岭子村附近山底下建了一个执行死刑的大院,这个地方比较偏僻,砖墙水泥罩面大约3米高,很大的一个院子只有一个黑色大铁门,里面有个白色小楼,一楼内用砖、水泥砌了一个解剖床,专门用于摘除死刑犯器官。

2001年

2001年又有更新更灵活的赚钱办法,不在节假日集中枪毙了,而是根据病人需要,不定期的摘取器官,据说是用安眠药先让死刑犯昏迷过去,然后再下手。

完事后,把掏空内脏的死人装进一个不透明的蓝色大塑料袋,百米之内即是火葬场,人变成骨灰后,家属被敲诈一笔钱把骨灰领走。这期间过程家属一眼也不准看。而进大铁门院内的所有车辆都把牌照用报纸或毛巾挡住。

您知道这叫什么?与时俱进的「八荣」。

(人民报首发)

 
分享:
 
人气:16,816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人民报网站服务条款
 
关于我们
 
反馈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