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機版 - 電子報

人民報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器官移殖──重生?或是夢魘的開始?(圖)
 
大紀元記者李大衛特稿
 
【人民報消息】王女士需要一個肝,她才能活下去。一年前她去中國換肝,她活下來了。可是她的夢魘才剛開始……

三月初日本厚生省指出,至少七名日本人赴中國移植器官後病逝。隨後,美國國家腎臟基金會引述報告指出,多名馬來西亞人到中國接受器官移植後病逝當地,或是回國後因併發症死亡。原本,這些人可以活的更久!

幻覺肢與器官移殖

被摘除的器官也如同「幻覺肢」一般,雖然進入到另一個生命體中,但與原有的生命仍然存在着千絲萬縷的聯繫。

幻覺肢( Phantom limb)是現代醫學上的難解之謎,它是指病患者因爲生病或是意外事件,在有血有肉的肢體被截掉以後,卻仍然能感覺到這個肢體繼續存在。儘管肢體已經被截掉,但是截肢者仍然能感覺到那個已不存在的肢體在癢、痛、冷暖和扭轉等,並且常常還能夠按照人的意願自由移動,和身體還有協調感,彷彿屬於人體的一部份。

這也就是說,移殖進來的器官實際上並不完全屬於被移殖者,所接受的器官仍然與原擁有者,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

器官記憶與器官移殖

美國有心理學家力證,人類個性完全可以通過器官移植轉移到其他人身上!研究證實,至少10%的人接受他人心、肺、肝、腎等主要器官移植後,性情大變,「繼承」了捐贈者的性格、才能,甚至記憶。

美國亞利桑那州大學著名心理學教授蓋裏.史瓦茲(Gary Schwartz)研究調查了二十多年,蒐集了超過七十宗「移植記憶」個案:一名患有嚴重心臟病的7歲小女孩,當她移植了一顆被人殘酷謀殺的10歲小女孩的心臟後,開始頻頻做被人謀殺的噩夢。令人震驚的是,美國警方靠她對夢中兇手的詳細描述,竟然一舉逮住了那名殘忍謀殺10歲女孩的兇手!

美國一名芭蕾舞蹈家於1988年接受心肺移植手術前,很注重飲食健康,可是出院後第一件事,就是衝去吃肯德基炸雞。她又發現自己性格大變,由冷靜保守變成衝動好鬥。經過苦苦追查,她終於發現捐贈者原來是個死於電單車意外的18歲青年,生前個性衝動好鬥,而且喜歡吃肯德基炸雞… …

史瓦茲教授認爲,人體所有主要器官都擁有某種「細胞記憶」功能,可隨器官將記憶轉移到他人身上。

墮胎與器官移殖

器官移殖所引發的後遺症問題,完全不同於「裝假牙」,倒比較類似於「墮胎」。

衆所周知,女性在墮胎後心理上常承受巨大的自責、內疚及罪惡感,同時身體上有各種婦科疾病纏身,並且影響到家庭、生活甚至工作環境,遇到各種的干擾與困頓。




倫敦人體展中的胎兒標本。在中國勞教所裏連懷孕的
法輪功女學員也不放過,造成許多一屍二命的慘劇。(Getty Image)

胎兒是一個生命,意圖性墮胎等同意圖殺一個人的生命。胎兒已是個有靈的生命,被殺後產生的怨恨是極大的,這就是所謂的「嬰靈」問題。

如上所述,移殖進來的器官也是一個靈體,這個與器官的原所有者仍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特別是器官所有者,在被非志願性摘除器官後死亡,那麼其靈體就可能會緊跟着尚存活在人間的器官,造成器官移殖接受者如同孕婦一般,成了一具身體卻居住兩個靈魂的不正常狀態。

那麼如果器官原所有者品性不佳的話,豈非是「引狼入室」!

移殖器官未經同意,等同銷贓共犯

綜上所述,器官移殖並不是單純地一椿在「需求」與「供給」之間的商業買賣活動。如果不清楚地了解「供給方」,反而會給需求方帶來巨大的身心方面的後遺症,甚至可能會提前結束生命。

需求方移殖了未經所有者同意的器官,那麼供給方等同時竊取亡者的器官,那麼需求方實際上已等同於「銷贓」的共犯,這已是牽扯到法律問題。

另外再從輪迴轉世的三世因果來看,如果所得到器官的所有者,並非出於自願捐贈,甚至還因此而遭到殺害,那麼必然會產生巨大的怨恨,就很可能如同嬰靈一般,死纏着器官接受者的需求方不放,因而會對需求方在身體、工作、生活上,產生許許多多的干擾與障礙。

大家都知道殺人是有罪的,那麼爲了自己的存活,而造成另一個生命的死亡,那麼供給方包括仲介,都已是謀殺事件中的共犯集團;需求方儘管不是直接殺人,那也是間接殺人。

目前病患都無法要求親人捐贈器官,即使是自己的親人我們也無法捐出唯一的器官,更何況是一個陌生人呢?儘管有窮人真願意爲錢而賣掉自己的一顆腎,那是因爲少了一顆腎,人還可以存活,但有人會願意爲錢而賣掉自己唯一的肝臟或心臟嗎?

自我救贖的方法

因此,奉勸病患及家屬要進行器官移殖前,一定要弄清楚供給方及器官所有者,確定是自願的才能夠接受移殖手術。

那麼如果已經成爲事實的人呢?也就是已經至大陸作了器官移殖手術的人們,其實你們所接受的器官絕大多數都不是志願捐贈的,甚且器官擁有者在你接受器官後死亡,而他既不是死刑犯,也非將死之人,而是仲介甚至是醫師所告訴你的一位「年輕、健康的活體」。

錯誤既已鑄成,剩下只有補償的份了。目前最好的補償方法,就是將自己的案例說出來、公諸於世,並誠心請求器官所有者的寬恕與原諒。就如同蘇家屯醫院主刀醫師的前妻,主動站出來揭露這樣的慘無人道的事例,就是爲了多少幫助她的前夫─「贖罪」!

千萬不要像少數器官移殖患者,最後自己也「下海」幹起了兩岸器官仲介行業!爲了一時的利益,而鑄下永遠難以彌補的大錯,值得嗎?請慎思啊!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6/4/13/40056b.html
打印機版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捐款和支持!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機版
 
 
 
 
 
 

 
 
 
 
 
 
 
 
  
  
  九評共產黨
  歷史驚變要聞
  神韻晚會
  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
  魔鬼在統治著我們世界
  祕卷玄學系列
  高層祕聞內幕
  時事評論
  奇聞怪事
  天災與人禍
  政治小笑話
  環宇遨遊
  三退保平安
  還原歷史真相
  江澤民其人
  焦點專題
  神傳文化
  民間維權
  社會萬象
  史前文明
  官場動態
  國際新聞
  控告江澤民
  活摘器官與販賣屍體
  精彩視頻
  談東談西
  聚焦法輪功
  精彩網語
 
 
本報記者
 
 
專欄作者
 
首頁 要聞 內幕 時事 幽默 國際 奇聞 災禍 萬象 生活 文化 專題 寰宇 維權 視頻 雜談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