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慶林在西班牙被告上法庭 (圖)
 
2004年9月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9月2日下午,15名法輪功學員向西班牙馬德里國家法院提交訴狀,控告中國中央官員賈慶林在北京市委書記和國家政策委員會書記任內期間(1999年至 2002年11月),積極推動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這是賈慶林訪歐期間第二樁遭起訴案,8月30日在奧地利時,有歐洲法輪大法協會及多個人權組織正式向維也納檢察院提出訴訟。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9月6日報導,此訴狀由15名法輪功學員共同提起,他們是賈任北京市委書記期間的直接或間接迫害受害者。

9 月2日下午5點,律師卡洛斯.伊格雷西雅斯(Carlos Iglesia) 向西班牙國家法院提交了訴狀。他曾在2003年10月15日向西班牙國家法院提交訴狀,以羣體滅絕罪和酷刑罪刑事起訴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和610頭目羅幹。他表示:「賈慶林和江澤民、羅幹一樣,我以羣體滅絕罪和酷刑罪刑事起訴他。」

這15名來自世界各地的原告中包括西班牙人。西班牙法律規定案例不一定要發生在西班牙起訴才能生效。律師卡洛斯.伊格雷西雅斯介紹說:「羣體滅絕罪是指對一個羣體的迫害,無論它發生在那裏,都在法律範圍之內,在西班牙都可以受理。」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調查,賈慶林是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的11個直接參與推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的中共中央官員之一。該組織已經覈實賈全力支持江澤民的鎮壓法輪功政策。1999年7月20日江氏開始鎮壓法輪功,賈立刻表態支持並召開市委常委擴大會議,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旗幟鮮明、態度堅決的投入這場政治鬥爭中。

在許多場合,他以北京市委書記和政策委員會書記等公職名義在政策委員會和人大多次會議上攻擊法輪功和全體法輪功學員,並在發言中宣揚鎮壓和煽動所有國家機關配合鎮壓法輪功。賈還感謝並表揚那些直接參與迫害的個人及單位。

賈慶林在政協和人大會議期間,多次反覆強調和法輪功的「鬥爭」,並利用一切機會攻擊法輪功,他率先會見中國「反法輪功巡迴報告團」爲之打氣,出席北京市「同法輪功鬥爭先進表彰會」,講話鼓勵那些直接參與迫害的單位和個人,具體操縱北京市對法輪功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此外,還在各種會議和場合攻擊法輪功,如北京市政法工作會議、宗教工作會議、北京市黨代會、慰問公安幹警和商業戰線幹部職工等。在北京市迎接十六大動員會上,他提出把迫害法輪功作爲北京市必須重點抓住五個方面的工作之一。

賈在1999年-2002年任北京市委書記期間,是北京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最瘋狂、殘酷的時期。很多法輪功學員包括婦女甚至一名僅8個月大的嬰兒連同他修煉法輪功的母親王麗萱等都先後被迫害致死。北京工商大學青年教師趙昕,和梅玉蘭、龔寶華、張淑琪等也都是在這期間在北京被迫害致死、「天安門自焚構陷案」亦是在此期間發生的。

由於北京是中央政府上訪辦公室的所在地,許多法輪功學員都到北京去上訪。在賈任北京市委書記期間,上百萬的上訪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並被送進各地的勞教所。因此,賈對法輪功犯下了羣體滅絕和酷刑罪。法輪功學員在西班牙提交的這個訴狀要求法官在賈訪問期間將其拘留,並對其進行庭審。

賈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施行殘暴酷刑和謀殺,這種行爲不是其工作職能,完全屬於個人行爲,是違反了中國憲法和其它法律的行爲。賈因犯下羣體滅絕罪不能享受外交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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