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拒赖昌星难民资格 中国政坛定时炸弹计时起动 (图)
 
2004年2月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位于温哥华的加拿大联邦法院2月3日驳回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难民资格”申请案的上诉,这意味著赖昌星有可能被递解回中国受审;由于赖昌星声称和某些国家领导关系密切,一般相信中国政坛可能会受到冲击。

据亚洲时报记者田镜2月4日报导,假如赖昌星被送返中国受审,估计部份曾和赖昌星有交往的中国官员会感到不安。中国政府指,厦门远华公司走私案涉及的案值高达530多亿人民币。目前,因远华走私案涉案被查和被捕的官员有800多人,其中厅局以上官员50多人,省、军级以上官员至少3人。该案无论从走私的金额和涉及的经济、政治、社会影响来看,都可称为中国的“走私第一大案”。

加拿大联邦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显示赖昌星被遣返中国后会因政治问题受到迫害,因此他本人及其全家不具备“难民资格”。由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麦凯宣读的判决书说:“此前难民法庭作出的有关赖昌星夫妇及其3个子女不具备难民资格的判决是正确的。”

加拿大难民法庭指,没有发现赖昌星被遣返中国后会因政治原因而被迫害的证据,也没有发现赖昌星的子女会因为赖昌星案而被中国迫害的依据。

联邦法院准许赖昌星在2月17日前对判决提出疑问。

赖昌星在加拿大接受《远华案黑幕》作者专访时声称:他与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是泉州同乡,私交甚笃,两人在一起也讲家乡话。但是赖昌星不承认他与王汉斌有金钱上的往来,也没透露王汉斌帮过他甚么忙。姑勿论赖昌星所言是否属实,这些流言绝对可以对王汉斌做成困扰。

在赖昌星的反击中,最惹人关注的是有关赖指现任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贾廷安,曾在1998年担任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办公厅主任时向远华案主角赖昌星通风报信的“指控”。

赖指贾廷安告知赖昌星有人在调查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赖随即在珠海通知李纪周,并安排了李纪周的女友李莎娜(原公安部交通局官员,已被捕)躲藏。

据称,贾廷安从江泽民在电子工业部时就担任江泽民秘书。一九八五年一月,贾廷安跟随江泽民到上海。一九八九年六月,又随江泽民回到北京。贾无疑是江泽民最重要的秘书、幕僚,内部称之为“大秘书 ”。

赖昌星甚至声称,他经常去江泽民家。

据《远华案黑幕》一书指出,赖昌星介绍,“他(江泽民)的家在中南海里,是一个大房子,很大。他住一边,警卫和秘书什么的住另一边。一般他都在中南海住。有一段时间,他家里在装修,就在钓鱼台住了一段时间。好像九七、九八都在钓鱼台住。”

据中国媒体报导,1999年3月,当时的中国总理朱镕基接到一封匿名信,揭发厦门市的远华集团公司大规模走私详情,有数位、有事、有人证、有单据,揭发出一个走私到天文数字的走私大案。

1999年4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召开了扩大会议,决议中纪委立案调查,调查组就被命名为“420调查组”。由当时的中纪委副书记何勇任组长,贾庭安、当时的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刘京任副组长。

1999年8月,赖昌星在厦门接到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打来的通风报信的电话,逃离了中国。为了可以把赖昌星缉拿归案,中国政府更多次向加拿大政府和赖昌星本人承诺不被判处死刑。

媒体一直对远华案十分著迷,因为该案充满一切令读者感兴趣的元素,包括有“红楼”之称的远华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它的出名,缘于赖昌星曾在这里以金钱美酒与美女巴结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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