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羅劉周將被國際刑警組織通緝(圖)
 
2004年11月1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記者李梅、郭秀蘭溫哥華報導)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於11月12日上午,在位於溫哥華的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舉行了題爲「加拿大法輪功修煉者追求正義」的新聞發佈會,宣佈法輪功學員將向加拿大總檢察長申請起訴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等五名前任和現任中共高官。

* 律師指迫害法輪功學員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這樁公訴案的主要律師之一、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梅特司(David Matas)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這次申請起訴所採用的法律依據是加拿大的「反人類罪及戰爭罪法」,他代表120名居住在加拿大的、曾經受到中共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以反人類罪和羣體滅絕罪向加拿大總檢察長提出起訴申請,狀告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等五名中共高官。
  
梅特司說,這120名法輪功學員之一、藝術家張崑崙教授因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曾經4次被綁架、非法監禁,期間受到毒打、電擊、體罰等多種酷刑折磨。梅特司強調,張崑崙教授在中國被迫害時是加拿大公民,依據加拿大法律,這一點就足夠給於加拿大政府和法院權力對這個案子進行調查和審理。
  
他說,雖然被起訴者並不在加拿大,但是如果總檢察長同意進行這個案子,加拿大政府將向最高法院正式提交一份起訴書,法院將立案、並簽發逮捕令,加拿大政府將通過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發出國際逮捕令,要求將這些罪犯從中國引渡到加拿大受審。
  
梅特司指出,起訴的目地不僅僅是爲這120名受害者伸張正義,要求停止對他們的迫害,更主要的是,要停止在中國的對全體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要讓那些目前仍然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頭目和其追隨者受到國際法庭的制裁。

*「加拿大政府有責任主持正義」
  


公訴案的另一名律師克拉夫-安思列發言指出,
加拿大政府有責任來主持正義,這是義不容辭的。
有中國通之稱的克拉夫.安思列(Clive Ansley)是這起公訴案的另外一名律師,他在新聞會上發言表示,由於中國的法律不健全,而且法律的運作直接受到中共的控制,中共可以隨時撤換法官,尤其在一些所謂敏感的案件上,更是由中共在幕後直接操縱案情的審理。他指出,從他研究過的有關法輪功受迫害的證明材料中可以看出,這些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甚至沒有進入正常的法律程序,就被送入勞改營,張崑崙教授就是被警察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況下拘捕的。
  
安思列指出,中國的領導人和中共實際上凌駕於中國的法律,在這種情況下,加拿大政府更有責任來主持正義,這是義不容辭的。

*「以法律途徑尋回公道」
  
在新聞會上, Andrea Hayley代表加拿大法輪大法協會宣讀了聲明表示:120名加拿大的法輪功學員,依據加拿大的「反人類罪及戰爭罪法」,將以反人類罪和羣體滅絕罪向總檢察長提出申請起訴江澤民(中國前國家主席)、羅幹(現任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現任中國公安部部長)、劉京(現任中國公安部副長)及李嵐清(中國前國家副總理)。
  
聲明說,對法輪功學員的謀殺、滅絕、奴役、監禁、性暴力、精神迫害和洗腦等等迫害,觸犯了加拿大的「反人類罪及戰爭罪法」第六和第七部份中關於反人類罪的條款。
  
加拿大法輪大法協會的聲明強調,以法律途徑爲法輪功尋回公道已經形成一個全球運動,目前在22個國家有多個法輪功起訴案。並指出,「善惡有報是天理」,加拿大應該稟承自己的傳統維護正義,把那些對迫害負有直接責任的人繩之以法。聲明同時呼籲加拿大社會關注和支持法輪功學員正義的追求。

張崑崙教授和120名受迫害者中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出席了新聞發佈會。醫院僱員工會主席、法輪功之友主席出席新聞會併發言表示支持。據悉,加拿大主要黨派議員、BC省總工會主席及溫哥華市政府議員,均以書面信函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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