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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任总书记后的两个公开活动值得注意
作为至今仍然有强烈革命色彩的中共,开展这些活动,不会是为纪念而纪念,为上课而上课,而是必然有其“现实意义”。因此通过这两个活动,似乎表明胡锦涛要加强“法治”作为他的新政。“法治”是谁也提不出反对的理由,不论是统治者或被统治者,也都需要用宪法和法律来规范。但是胡锦涛一上任就突出这一点,仍然是一个不可忽略的信号。就是先不去说这两个活动的具体内容,单从表面现象看,也是值得玩味的。 第一,1982年宪法是改革开放初期胡耀邦时代的产物,那时也是奠定胡锦涛作为“第三梯队”地位的开始,胡锦涛被视为“团派”,也是那时开始。 第二,由学者专家给领导人上课,也是胡耀邦担任总书记以后的“新生事务”,胡锦涛一上台就这样做,也是展示他对这个做法的肯定和重视。 第三,选择在12月26日毛泽东诞生日来给领导人上宪法课,明显是针对毛泽东的“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而来。 从实质内容来看,胡锦涛在“法治”上也的确可以做很多文章。例如,他在纪念八二宪法的演说中说:“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如果注意到“最重要”、“最大”、“最高”,而“武装力量、各政党”是在宪法之下,胡锦涛的目的就似乎呼之欲出了。 刘少奇在文革期间被批斗时,曾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要同毛泽东理论,他这个国家主席怎么可以没有根据任何法律和程序就随便被“靠边”、“打倒”?但是毛泽东根本就不理睬他,使他活活的被折磨到死。 “以史为鉴”的胡锦涛,在江泽民还没有动手收拾他时,让全国和他的政治局常委同人认识宪法的重要性,或许是“防患未然”吧?除了作为防御之用,将来要反击,从江泽民手中拿回军权,宪法也是重要的武器。至少,江泽民的“枪指挥党”和“垂帘听政”在宪法里面找不到任何根据。就是政治局常委中多江泽民的人马而胡锦涛难以控制,也只能靠宪法来驯服他们, 给政治局常委们上课的许崇德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老师。我就读时不认识他。八○年代后期,他作为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委员,常到香港开会,他同其他三位中国法律专家被称为“四大护法”。我当然不会认同他们用基本法来达到操控香港的目的,也在报章上为文批评。但是在校友会的活动中,我们还是友好相处,他也不避我这个“反中乱港”人士。我后来也知道他在反右中吃过大苦头,心里其实什么都明白,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现在,他又“人在江胡”了,不知道他在讲课中,能否教几招给胡锦涛,如何对付那蛮横的“父皇”? 中共的所谓“法制之父”彭真,在八○年代中期担任人大委员长时曾经哀叹党大还是法大,他都搞不清楚。如今中共在党大还是法大还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又“与时俱进”的加了一个“军”,于是军大,还是党大,又或者是法大,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了,陷入“三角恋爱”的旋涡中。胡锦涛要以法治作为武器,在没有推动政治改革的情况下,在一党专政而不是三权分立的情况下,又谈何容易? 原载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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