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在继续!陈正平是南京毒案的嫌犯吗?
 
青晴
 
2002年9月1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南京汤山的集体中毒事件被称之为共和国第一大中毒事件,事件惊人,但破案过程更惊人。有人说,罗干这政法委太好当了,只要还使用江西芳林小学、石家庄爆炸案、北京蓝极速网吧焚人案的“破案手法”,抓个倒霉蛋,搞个逼供信,不公开审理,然后迅速枪决或判个无期就结了案。

汤山的集体中毒事件轻轻松松就破了案,本事真大!

江氏嫡亲网17日说《XX详讯:南京毒案嫌犯陈正平被抓获》,「XX社记者报导/南京汤山镇「九一四」落毒案的侦查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在公安部发出通缉令不到四十八小时,嫌犯陈正平便于十五日凌晨在河南境内的列车上落网。 」平时江氏嫡亲网的报导都署有记者名,但这一篇却没人愿意认账。

历次宣布破案的权威是新华社,但蹊跷的是,新华社至今都没敢宣布破了案,而这次宣布破案的源头出自《明报》,它的老板是纽约中国领事馆!

纽约中国领事馆不可能自己编消息,那么消息打哪儿来的呢?原来是罗干怕担责任,怕十六大当不上政治局常委,匆匆忙忙玩的出口转内销的小把戏。

《东方日报》在江氏嫡亲网的地下工作者的身份被揭露后,早就扮演了吃重的角色,这次当然亦不甘人后。海外还有几个中文媒体没有被中共收买、威胁、利诱和践踏?数得过来。这次是境外的几个中共喉舌一齐出动造声势,其他不知情的媒体网站跟着转载、转载、转载,舆论就造出去了!罗干这手儿真毒!

令人注意的是,人民日报9月17日用《市场报》的名义发表了一篇“文章”,「作者」是杨六军,文章中忸忸怩怩的说:「记者发稿前,从汤山那边传来一个惊人的信息:投毒者已在河南郑州被抓获。但当记者就此向公安部门求证时,未得到回答。」那么杨六军是记者呢还是作者呢?如果照人民日报说的是作者,那么这么大的人命案,为什么是作者写文章而不是记者发新闻报导呢?看来或许是没有记者愿意挨骂,或许是记者不愿意违背良心,反正人民日报这次只敢胆胆突突地敲边鼓,而打锣敲鼓吹喇叭的全在海外!

闹得最欢的是江氏嫡亲网。除了发表《详讯:南京毒案嫌犯陈正平被抓获》以外,还用文章《 南京中毒事件:汤山镇恢复平静毒药成分已确认》来糊弄咱,这时汤山镇不但没有恢复平静,而且中毒者活着从前门抬进去,没来得及救就死了,又从后门抬出来,亲眼目睹的汤山人战战惊惊地说:真惨哪,我们都吓死了!

江氏嫡亲网报导说:「警方初步相信被捕陈正平是食店东主的堂弟,因嫉妒食店生意好,令他的同类食店倒闭,怀恨在心,早前乘堂兄再聘用他帮手,竟偷偷在店内食水及粉落毒。」
  
但为什么9月14日清晨发生的事,食店早关门了,“嫌犯”也跑了,而到17日还发生中毒身亡的事情呢?汤山人现在不敢喝水,说现在陆续死的人是水中毒,那么对陈正平发出的拘捕令是怎么回事?还没对上号就让入座,嚷嚷的满世界无人不知,罗干治下的公安也太豆腐渣了!

最可笑的是,在江氏嫡亲网的新闻报导中使用的是「消息人士对东方日报表示」,含糊其词;「经查证」经谁查证?又是糊里糊涂;「明报则引述消息透露」,谁的消息透露?这叫什么新闻报导,一团糊涂酱!

不过,报导倒是无意中泄露了中共的最高机密:16日有香港电视记者在事发村庄采访,与村民谈兴正浓时,突然遭该村村长闯入制止,阻拦村民接受采访,并大声怒斥记者,称「这是政治谋杀案件!没有中央同意,没有宣传部同意,连新华社都不能发稿!」。

如果案件的报道必须要经过「中央」同意,经中宣部审核,经这两道关口批准才能报导,那样报导出来的还叫新闻吗?新闻讲的就是真实,否则叫短篇小说,中篇小说就行了。

这还真有实例,自从罗干导演「天安门自焚案」盗了《黄祸》的版以后,就不许那些“书屋”再刊登原著了,他可真够霸道的,侵犯了人家的版权还不说,连原著也必须消失。「北京蓝极速网吧焚人案」因为没有小说指导,所以罗导演就编了个该“枪毙”的剧本,有人说,笑死人了,哪儿有肇事者都判了无期了,还被称作张某某,刘某某的?

什么叫独裁专政?什么叫横行霸道?什么叫欲盖弥彰?什么叫保持“稳定”?今儿个咱所有的人可都见了大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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