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例令您窒息──您能想象惡法帶給中國人的悲慘嗎?(圖)
 
2002年12月1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蘋果日報報道,十二月十五日,六萬香港市民自支持八九民運以來,參加了大規模的遊行示威,反對23條。值得欣慰的是,香港市民沒有因爲經濟不景、媚中分子的謾罵、中國表面的強大而卻步、退縮或獻媚,把宗教、政見、階級、性別、團體的差異放在一邊,團結一起,共同對香港社會、媚中分子、中港當權者發出怒吼,對中港政府試圖利用二十三條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來控制香港的言論和結社自由,以至控制香港對維護和推動內地民主化和保障人權的影響力。

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陸德泉:

當然,在香港保和推動香港的民主人權是重要的。但當我們看到削弱香港民主人權的力量不但來自香港,主要是來自內地;同時內地的民衆正處於「國家安全」這惡法的水深火熱中時,我們就不可能只祈求中港當權者施捨政治特權來換取我們的沉默,來忍受中國政府以「國家安全」的惡法來侵害其他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的惡劣情況。

慣以惡法掩飾問題

中國政府爲了維護社會穩定的大旗,動輒以泄露國家祕密、煽動分裂國家和分裂國家的「國家安全」罪名來掩飾社會問題,堵塞社會的不滿聲音,鎮壓社會的不滿力量。譬如海內外關注的中國鎮壓政治異議人士的情況,中國政府手中的「國家安全」惡法多的是。衆所周知的案件,中國政府根本不需動用反革命組織罪,也可以把魏京生以泄露軍事機密入罪。到現在,中央以至地方政府也懂得隨便利用這些惡法來掩飾問題和鎮壓民衆。

在勞資問題方面,遠的有九十年代中期,一羣被國營勞務輸出公司以惡劣合約條件輸出意大利的中國海員,因維護合法勞工權益與船長和船公司鬧工潮。在意大利工會的支持下取得勝利;可是,當他們回到國門時,輸出他們的國營公司卻以他們在工潮中泄露國家祕密──他們的工資──而拘捕他們。最近,中國勞工通訊報道,甘肅省天水市公共汽車司機嶽天祥因組織下崗工友爭取工作和下崗補貼,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五日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十年。另外,內蒙古包頭市律師許健因協助工人打官司,在二○○○年七月十八日被地方政府以「煽動顛覆社會主義制度以及國家政權」的罪名判刑四年。面對入世後嚴峻的勞資衝突,相信濫用國家安全罪名的情況將更惡劣。

不要乞求政治特權

泄露國家祕密的大刀也隨時掛在揭露嚴重社會問題的人士頭上。譬如,一直關注愛滋病的萬延海,對河南的艾滋村的調查和報道,卻引起了公安部門以嫌疑泄露愛滋病情況的國家祕密來拘留調查,試圖阻止他繼續揭露愛滋病的情況。無論是南京特大投毒案,江西的特大爆竹爆炸案,三峽水庫的移民問題等等,地方和中央政府都以形形色色的國家祕密理由來阻止媒體或關注者對問題的揭露。

所以,我們在香港反對23條的基礎上,應該繼續推動改變中國以「國家安全」的藉口而壓制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我們不能乞求政治特權,因爲政治特權就是浮士德和魔鬼的交易,換取利益必須出賣靈魂。我們不能以香港的政治特權來換取我們對中國政府以「國家安全」壓制其他中國公民的冷眼旁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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