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在保衛整個漢語世界僅存的自由空間 (圖)
 
2002年12月1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
人權自由的「第四次浪潮」之徵兆

作者:任不寐


你們在保衛整個漢語世界僅存的自由空間
2002年12月15日是香港歷史上光榮的一天。數萬香港人在這一天走上街頭抵制臭名昭著的「23條立法」動議,這是數年來香港難得一見的大規模遊行,也有理由把它視爲人權自由的「第四次浪潮」在亞洲出現的徵兆。當「僞政治文明」把整個大陸投入到更深刻的隆冬季節之際,我們更有理由注目維多利亞灣那一線曙光──北方的嚴寒凍結不了人們對自由的呼喊,我們以死一般的沈寂向香港發出雷鳴般的掌聲!

這是香港的自由保衛戰。但我希望,香港市民應該意識到你們不僅僅在保衛香港,也在保衛整個漢語世界僅存的自由空間。在這種意義上,守住香港就不僅僅是守住良知,也是守住希望,守住低線──羅湖以遠是中國自由最後的底線,因此「政治文明」延伸過沙頭角意味著自由在中國的全面淪陷。這是一場民族自衛,幾無退路。香港處於危機之中,因此我們呼籲,香港市民必須堅持到底,而整個國際社會必須以更大的道德熱情和責任敏感站起來。12月15日不是這一事業的結束,而是它的開始。世界的良心必須清醒地意識到,如果自由的努力無法延續,那麼它在開始的時候就結束了。

人們也必須明白,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之「立法」絕非偶然的,它也不僅僅是針對某個組織的。在這種意義上「董欽」說了部分實話。人們必須清楚,這是「後1989政治」的延續,是記取1989「教訓」、「反思」蘇東「天鵝絨革命」之後苦心經營的「穩定工程」的縱深。事實上,「把一切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一直是13年來「秩序黨」的第一要務。香港,毫無疑問是不穩定因素之一,因此在料理完整頓媒體、封閉網路、特別是人事盤整徹底實現「新老交替」之後,香港就成爲最大、最後的「穩定」障礙。現在,在16大上凱旋的監護者打算了解最後的心願了,這個心願其實並不在臺灣,而在香港。這一心願至少在「TOO SIMPLE」事件中已經端睨。現在,戰無不勝的既得利益之神打算拔出這根刺,這根刺在1989年就深深地扎進了大陸的腹部,至今隱隱作痛。在1989年,香港百萬市民走上街頭支援民運,此後北京一直對香港這一「顛覆基地」耿耿於懷。因此,中方在當時的香港基本法草案中就試圖「反顛覆」,結果由於壓力暫緩。這兩年來,法輪功事件再一次使北京對香港的自由深惡痛絕。同時每年一次春夏之交點燃在維多利亞廣場上的那片燭光,它在多大程度上感動了世界,也在多大程度上激怒了北京。總之,今天重新爲23條立法,是「攘港必先安內、安內而後攘港」的邏輯結果。因此,此舉並非中國政府違反「一國兩制」的承諾,而是它的所有承諾從來都是「策略性」的,或者從來都是「與時俱進」的。

在這種背景下,長期以來,北京在香港進行了經濟、政治、文化和傳媒的不斷介入,乃至在1997年以前,當然特別是在1997年以後,香港在經濟構成上已經「迴歸」。因此不難理解,在這次反對23條立法的自由運動中,香港約1000個親北京團體組成所謂「支援立法保障國家安全大聯盟」等滑稽的遵命行動。不過「香港工聯會」支援「反顛覆法」這類舉動、以及香港保安局「注意」到這些「不同觀點」的政治表演,再至公務員被迫表態支援23條立法,等等,在中國近代史上實在是司空見慣的政治鬧劇。其中日本人在佔領區似乎特別精於此道。

但這些被導演的事件也提示人們,打算把「反顛覆罪」強加與港人的不僅僅是特區政府,而是有深刻的北京背景。當然公開支援是看不到的,因此我們必須高度評價北京的「政治智慧」。但我們通過最近的「新聞導向」不難看出北京在這個問題上的基本立場。首先是特首在北京進行了親切友好的談話,然後是大陸媒體對香港和世界範圍內的反23條立法的呼籲絕口不提。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封殺關於香港大遊行等重大新聞的同時,包括香港親中媒體在內的大陸媒體熱情地報道了韓國的反美示威、臺灣的農民示威、美國紐約的工人示威(儘管還沒有正式示威)、南美的反政府示威以及其他雞毛蒜皮的「重大國際事件」。

這就是「中央政府」。鄧小平在1984年說:「要相信香港的中國人能治理好香港。不相信中國人有能力管好香港,這是老殖民主義遺留下來的思想狀態。」現在,「老殖民主義」走了,那麼是誰「不相信香港的中國人能治理好香港」呢?這可能是「老極權主義遺留下來的思想狀態」。不過問題的根本還不在於「中央」不相信港人的自治能力──他們實在是太相信了──而是不放心港人的自治能力。「不放心」並不是對港人的政治自治缺乏信心,而是對北京的政治合法性缺乏信心。

有調查顯示,5年來香港人對自由的信心不斷下降,今天降到最低點。我相信這個趨勢還將繼續下去。究其根源,香港人必須明白,23條立法之所以能提上立法局的議程,關鍵是「高度自治」所包括的「立法權」並不屬於香港市民。沒有立法權就沒有自治,這是一個基本的法律常識。因此,反對23條立法的最後目標在積極自由的意義上是爭取立法權,在消極自由的意義上是重申公民不服從原則。或者,爲23條立法再立法,以限制政府權力的濫用。12月15日的街頭抗議已經告一段落,我們希望,類似「自由大憲章」這樣的政治活動能接踵而來。

既然香港的自由關乎全局,中國大陸以及世界熱愛自由、關注人權的人們應該給予充分的關注。當前,世界人權事業處於低潮。首先,趁反恐之際國家恐怖主義對國內自由蠶食鯨吞,其次,國際社會以人權原則搞政治交易以應對局部戰爭狀態,儘管這種短視的「綏靖」後果不堪設想,第三、中國的「市場外交」13年來可以說節節勝利。但我相信自由是人的普遍的內在要求,就象「第三次浪潮」不是外力策動的一樣,第四次浪潮同樣起於管制之下的內部覺醒。

我最後想說的是,無論如何,香港並不孤獨。

2002年12月1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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