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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免江綿恆被槍斃 朱小華死刑改十五年(多圖)
 
姜青
【人民報消息】

笑裏藏刀

江綿恆是不是中國第一大貪官,答案就在朱鎔基揚言要立案查江太子時,朱鎔基親信、前光大董事長朱小華由死刑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中找到了。

江綿恆一個三流留學生能官商通吃,靠的還不是江澤民那三位一體的頂子。自己貪還要整人,那可就有點理智不清了。

爲了鉗制朱鎔基,被開刀的是朱小華。朱小華於一九八零年擔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長時,獲時任上海市長朱鎔基的賞識。一九九三年,朱鎔基大規模整頓金融業,親自擔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後,朱小華出任人行副行長,第二年兼任外匯管理局局長。之後朱小華曾兩次在香港任職,第一次是一九九二年出任香港新華社經濟部副部長,第二次則是一九九六年出任光大集團董事長。被朱鎔基看上了,可見他不是江綿恆那樣的湯泡飯。

說到貪,現在有幾個官乾淨的?

記得媒體報導過,中紀委去一個市調查,發現市委班子成員沒一個乾淨的,全爛了,找到那個公認最老實的,他一下子就跪下了,說:我知道不該收錢,拒絕了多次,可是班子裏沒有不收的,只有我不收。他們對我不放心,怕我泄密,後來我看再不收,一家人就都沒命了,收了之後我和老婆商量一分錢不動,等審查時全部上交。一個清官就是這樣「與時俱進」了。

江澤民好事幹不了,但壞水可不少,再加上有薄一波出餿點子。


朱小華
有人說,朱小華的事出的很奇怪,港商劉希泳因涉嫌與朱小華合謀詐騙被捕,但找不到詐騙的證據,但這個案子是江澤民親手批示的,特別是江指示中紀委要對朱小華快審嚴判。 這就怪了,找不到證據爲什麼要快審嚴判?

整朱小華是爲了整朱鎔基,這是一致的看法,原因是有跡象顯示辦朱小華案的人想把朱鎔基牽連進去,查案範圍拉得很大,甚至扯到朱鎔基任副總理時的一些批條,因爲前副總理鄒家華、軍頭劉華清的一些經濟違規行爲,是朱鎔基批的。

而且,江澤民安插在國務院的親信,國家計委主任曾培炎受江委託正悄悄地搞朱的黑材料,企圖清算朱鎔基一九九八年上任以來各項施政。據曾培炎統計,朱鎔基任總理之前,中國國有資產每年流失五百億元,朱上任後每年流失一千億,五年中不見了五千億。這本來是江核心體制全面腐敗的後果,但卻想把縱容腐敗,導致國有資產流失資金外逃的罪責算到朱鎔基身上,真正的目的是在秋後算賬時爲江澤民脫罪。

後來大家都看明白了,朱鎔基也看明白了,這時朱與壞事做絕的江澤民關係急速惡化。在江去留的問題上,他怎麼能夠讓江再繼續獨攬大權呢?那樣還不是讓江任意宰割。性格剛烈的朱在北戴河會議上公開擺出「我下臺,但我也要把你拉下馬」的架勢。

據透露,中共高層討論朱小華案時,不知根據哪一條法律,江派的人主張判死刑,朱鎔基很氣憤說:朱小華罪不至死。

中央社今天有兩個報導,第一個報導透露朱小華案的起訴書中指控的兩條罪名,已經被除去了其中一條,僅剩下了收受某港商三十六萬股的股票一項罪名。第二個報導證實朱小華最後被判了15年。

朱小華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被以「與人合謀詐騙國有資產」等罪名被「雙規」,老婆自殺、女兒精神受刺激,審查歷經三年多,按理是調查清楚了。但蹊蹺的是起訴書中指控的兩條罪名到今天才被除去了一條,到底朱小華有沒有這條罪狀呢?如果有,爲什麼要拿下,如果沒有,那江澤民是否可以隨便給人定罪?如果連總理的黑材料都能整,那全中國哪個人還能自保?

其實,江澤民用朱小華打擊朱鎔基是一招兒蠢棋,朱鎔基是誰?他被外界稱作「經濟沙皇」!而低調發橫財的江綿恆調兒再低也逃不出「經濟沙皇」的手心。據悉朱鎔基已收到很多舉報江綿恆的材料,以前他不願意碰,現在他不但已託了一些人到上海了解江綿恆的問題,而且爲此還找過前上海市長徐匡迪討論過。

最近江綿恆的材料都準備得差不多了,據說要是朱小華的罪能判死緩,那江綿恆死兩百次都算輕饒。


中國第一貪
於是,朱鎔基高調放話,他要打一個太子黨老虎,即江澤民的兒子、中國電訊業大王江綿恆。朱鎔基最近在一次內部會議中高調地說:「我現在還是總理,任何經濟大案,包括太子黨的,只要我在任一天都要抓,即使案子不能結,但這個瘡疤我還是要揭出來。」據說在場的都聽明白了,朱鎔基要把他已掌握的中國第一太子江綿恆利用父親至高無上權力,享受特權,侵佔國產,官商勾結,自污行賄,壟斷市場、偷稅漏稅等等不法行爲公佈於世。有人私下說早該如此了,有人聽得心驚膽顫,據說還有一位當場尿了褲子。

朱鎔基此話是放給江澤民聽的,如果江澤民借朱小華來打擊朱鎔基,朱鎔基就要在明年三月人大任期屆滿前,趁他仍有幾個月總理可做,立案調查江綿恆,把江太子的經濟問題抖露出來,至於案子最後如何處理他還用管嗎?這一手真厲害!

中央社臺北十日電,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的愛將、光大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朱小華受賄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朱小華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江澤民老了老了,忘了朱鎔基曾說過,準備了兩百口棺材,一百九十九口送給貪官,一口留給自己。這回耍混的碰上了不要命的!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2/10/10/2335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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