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迫使外國公司服從政治需要
 
2001年9月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即將於13日發表的《遠東經濟評論》發表社論,評論中國禁止投資銀行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參與中國聯通發行初始股問題。

社論說,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的失誤顯然在於邀請臺灣財政部長顏慶章到香港的投資會議上講話,並安排顏到歐洲促銷臺灣。亞洲華爾街日報還說,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散發的部分材料提到臺灣時,沒有說它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也令北京不安。

社論說,在中國經營的公司應當遵守中國法律,這是肯定的。但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的問題是它在香港舉辦的活動,而北京允許香港舉行那些活動。

社論說,這家銀行的遭遇和美國製裁同利比亞或伊朗來往公司的做法不同。最大的差別在於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沒有違反法律,甚至不知道它的做法會受到制裁。

社論認爲,有兩點很清楚。第一,忘記中國的一致性、法律或者其它規定。第二,北京已經發出通知,公司必須服從它的政治意志,並且這一條超出法律和國界範圍。

後面這一信息已經被外國公司所理解。聽說北京對於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的懲罰證實之後,一批投資機構放棄了促銷臺灣的類似活動。

對於那些關於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特別樂觀的人,這也是個謹慎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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