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2001年3月12日上午,湖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原杭州市副市長葉德範有期徒刑6年。 說起葉德範,在杭州名聲赫赫。很多幹部羣衆說起這位葉市長,都會讚歎一聲:這是個廉潔的好乾部。這位「廉潔的好乾部」怎麼也爲了區區9萬元,站到了受人唾罵的貪官的被告席上呢? 早在1998年,副市長葉德範就派遣安全人員打入法輪功的臥底,自1999年7月以後,緊跟江澤民鎮壓法輪功,顛倒黑白,大肆誹謗法輪功,杭州市想方設法迫害法輪功學員,就連學校的學生也不放過,強行將大量法輪功學員送入監獄及勞教所。99年它們將浙江工業大學碩士在讀生小張無故關押1年多,後來將他強行判刑4年。學員汪先生被強行判勞教兩年後,家庭的重擔就落在他太太吳一人頭上,她上有癱瘓的母親,下有3歲的孩子,後來吳也被警察殘酷迫害,不久前被勞教2年。 杭州當局爲了加大對法輪功學員的打擊,大肆舉辦「洗腦班」,強行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以配合江澤民對法輪功的瘋狂鎮壓。杭州市一些誹謗法輪功的所謂巡迴團欺騙不明真相的羣衆,煽動羣衆對法輪功的仇恨,加速社會道德敗壞,人心腐敗。 55歲的葉德範作惡如此之大,怎有不遭蒼天報應之理。葉德範於2000年12月2日被刑事拘留,12月15日被依法逮捕。法院審理認爲,葉德範受賄九萬元人民幣證據確鑿,已構成受賄罪,故判處葉德範有期徒刑6年。 據了解,案中涉嫌違紀違法人員有20多人,其中正廳級領導幹部2人,處級幹部7人,這些人統統都對法輪功有惡念、出惡言或有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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