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鋒:江澤民和江炸民
 
凌鋒
 
2001年4月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共過去一直宣傳全世界有三分之二被壓迫人民和被壓迫民族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現在看來,生活在水深火熱的是在「一黨專政」下佔中國人口三分之二的老百姓。

一九九一年,江澤民的屁股還沒有坐暖,華東地區,特別是長江三角洲就下連綿大雨,蘇州被洪水圍困,大水差一點漫出太湖湧入江澤民的根據地上海。一九九八年,長江流域又降下百年未遇的暴雨,洪峯一二再的從上游滾到下游,一些地區「人或爲魚鱉」,洪水之下的武漢市民險些成爲「武昌魚」。這不是不折不扣的「江澤民」帶來的「水深」生活嗎?

進入新世紀,「江」西芳林村一聲爆「炸」,炸死了四十一個人「民」羣衆(政府數字),江澤民又成了「江炸民」。十天以後,石家莊又發生更大規模的連環爆炸,死難者達一兩百人。其實,在江澤民統治時期,這些爆炸已經此起彼落,中共的草菅人命人們已經見怪不怪,祗是由於江西的死難者多爲學童,才引起國內外的憤慨。而石家莊是蓄意的人爲爆炸,已經不是「官僚主義」可以作爲遁詞,而是反映社會矛盾的複雜和尖銳。這是「江炸民」帶來的「火熱」境地。

「澤民」時期,受害的是廣大農民這個弱勢羣體,當局要保護城市,只有犧牲農村。於是用炸堤泄洪來「棄鄉保城」、「棄農保工」、「棄農保幹(部)」。被洪水沖走家園的農民得不到補償,救災經費還被貪污,但是面對嗟來之食,災民還要喊「江澤民主席萬歲」。

到了「炸民」時代,「工」也保不住了,變成「棄工保幹」,要確保特權階層的利益,挽救國有企業,廣大工人被迫下崗,但是貪污腐敗的領導管理階層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而「另有重用」。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用被縮減,拿去購買維護統治的先進武器,拿去供特權階層揮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現在工農都成了生活在水深火熱中的弱勢羣體,他們享受不到民主,卻被特權集團所專政;他們也享受不到社會主義優越性,只有特權集團才可以各取所需。江核心還提出「三個代表」來愚弄百姓,實際上是以代表人民羣衆的利益來掩蓋自己的男盜女娼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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