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殺人案頻發 江澤民又要糟蹋朱鎔基了
 
2001年4月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4月4日電,針對近期內地發生多宗特大爆炸殺人案件及其他社會治安動盪問題,中共高層在4月2日至3日在北京召開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全部七名常委江澤民、李鵬、朱鎔基、李瑞環、胡錦濤、尉健行、李嵐清出席會議,顯示中共高層的高度重視。

據明報報道,會議上提出,要嚴打有組織犯罪、帶黑社會性質的集團犯罪和流氓惡勢力犯罪;爆炸、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對於不重視社會治安工作而導致重大案件或事故發生、轄區內重大刑事犯罪和黑惡勢力長期得不到嚴厲打擊、重大治安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

政治局七常委與會

據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全部七名常委江澤民、李鵬、朱鎔基、李瑞環、胡錦濤、尉健行、李嵐清出席會議,顯示中共高層的高度重視。

會議在分析當前社會治安形勢時認爲,現在刑事案件數量總體上升、危害增大。爆炸、殺人、搶劫、綁架、落毒、拐賣婦孺等嚴重犯罪活動猖獗,特別是一些地方黑幫集團橫行霸道。鄉霸、市霸、路霸等流氓惡勢力爲害一方。入屋盜竊、扒竊、偷車等案件居高不下,經濟犯罪也很突出。黃賭毒等醜惡現象屢禁不止,污染社會風氣。各種治安災害事故不斷髮生,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嚴重。

會議強調,社會治安不僅是重大的社會問題,也是重大的政治問題。當前,要在全國開展一場「嚴打」整治鬥爭,堅決打掉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儘快改變治安面貌。

會議指出要重點打擊以下三類犯罪,並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以鞏固「嚴打」的成果:

●有組織犯罪、帶黑社會性質的集團犯罪和流氓惡勢力的犯罪;
●爆炸、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
●盜竊等嚴重影響羣衆安全的罪案。

朱鎔基強調追究領導幹部責任

據人民網報道,在4月2日至3日的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在講話中強調,要嚴格實行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朱鎔基說,要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關鍵是要真正落實領導幹部的責任制。而要使領導幹部的責任制落到實處,就必須健全和完善法制,通過法制手段,嚴格實行領導幹部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今後,對任何地方發生特大安全事故,都要嚴格按國務院制定的《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執行。只有這樣,才能從制度、機制上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有力地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

觀察家道,目前人們有個百思不解的問題,那就是一談「嚴打」、「追究責任」、「承擔後果」,江澤民的嘴就不知長哪兒去了,更談不上在電視畫面上看到他老先生了,只能看到被推到前臺替人受糟蹋的朱鎔基;一遇「慶功宴會」 、「國慶閱兵」 、「歡慶晚會」,你就到處可以聽到江澤民的聲音,看到江澤民「一跛一跛」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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