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群众运动的解析(一)
 
刘力周
 
2001年3月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真诚的民意受到权力的压制,伪装的群众运动又受到权力的操纵和利用,这背后是权力和良知之间的较量。在今天的道德沦丧中,权力直接迫害的对象已经不再是资产阶级思想、异己的政治观念或者特定的人群,而是道德本身——真善忍了。这不仅涉及炼功的群众,而且触及所有人的良知。针对发论工的暴力围剿和谎言诬陷既表明了权力的最后疯狂,也显示了一种道德重建的希望。而如此众多的民众牵扯其中,表明无论是重建或者沦丧都是规模浩荡。也许,权力和良知的角斗该结束了,也许这就是基督教所说的“最后的审判”?历史已经留给人们太多的启示和告诫了,中华民族中的每个人都已经站在历史的转折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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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民主状况不怎么样,但是中国的群众运动却特别的多。这种表面上看起来矛盾的现象,在中国的背景下却是十分正常的。中共自称是一个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民主政党,就一定要自上而下地组织一些和其遥相呼应的群众运动,以验证其决策的群众基础或者合法性,并借助群众运动完成党设定的目标。对群众的有效组织和鼓动,是中共自建立以来积累的宝贵经验;如果政策代表和反映了群众的意愿,就会产生惊人的效果,国民党就是这么被打败的。

建国后,历次祸国殃民的政治运动都是以群众运动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历史过后,人们发现除了最高领袖之外,几乎人人都是自己参与其中的群众运动的受害者。五十年代批判胡风的时候,北京召开7000名知识分子参加的大会,当郭沫若宣布逮捕胡风的时候,全体以雷鸣般的掌声一致通过。后来,又有几个知识分子逃脱了被整的命运呢?

从五十年代开始,一些群众在国家政策不落实、政府官员腐化的情况下,以议论、反映情况、派代表谈判和集体上访等方式表达民众呼声。这种自发的群众运动反映了群众的真诚愿望,却往往没有获得应有的对待,六四事件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从某种意义上说,大陆中国的政治史是最高权力和群众运动交互作用的历史。

1、群众运动的分别

看来,存在着两种类型的群众运动:一种是真正由群众自行发起的要求解决问题、揭露腐败、维护权利的活动;一种是在中共或者政府部门的组织、暗示、诱导、操纵下发起的群众运动。由于中共事实上控制着所有的传媒、群众组织和国营企事业单位,它可以以各种明显或者非常微妙的方式实施自己的影响力,包括派遣骨干以群众的名义进行鼓动、以某某单位的名义进行组织或者提出“群众的意愿”、通过媒体渲染气氛或者树立典型等等,不一而足,民意在其中受到全面的操纵。

没有一次政治运动不是标榜代表着群众的呼声和意愿,而实际上是被利用来执行最高领导者的某项计谋或者政策;没有一次政治运动不是标榜为了国家的富强、消除阶级敌人的破坏或者任何最高领导者才能觉察的危险,而实际上是在打击异己、持不同政见者或者消灭一种不令人喜欢的思想倾向;没有一次政治运动不是在表面上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支持和参与,而这种支持和参与实际上是通过舆论欺骗、变相胁迫和暴力威胁取得的。这种群众运动,有时候只需要你的沉默和稍微配合一下就可以成就了,例如出席某个批斗会、鼓掌赞同等等;有时候,需要你按照要求或者暗示表态包括照本宣科等等。

鉴于中共对社会的广泛控制,只要有一小撮“人民群众”自觉或者盲从的俯首帖耳,第二种群众运动就完全可以登堂入室了。群众的情况是复杂的,他们中间具有不同的思想倾向,具有不同程度的良知和勇气,绝大多数的生存完全仰仗着中共控制的国营企业,他们接收的信息往往受到筛选和过滤。中国从来不报道南斯拉夫塞族的野蛮暴行和美国出兵南斯拉夫的真正原因,加剧了中国青年对美国误炸中国大使馆的异常愤慨,这种愤慨又促使青年对美国驻北京使馆进行袭击。大陆有人撰文明确指出,中央电视台对于它的蒙蔽宣传是负有责任的。而到美国使馆去示威,那是很多国营单位按照上面的旨意怂恿大家甚至派车安排去的,现场的一些警察甚至为愤怒的青年学生提供了石块。这也是所谓自发的群众运动。大跃进的时候,很多人是反对的,但是生病的人都被强迫去炼钢,而反对的会遭到劳教,于是一个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就产生了。中国的环境不象自由主义的西方,拒不服从,就面临一个谋生的问题甚至生死的问题。尤其在现代媒体可以对“群众呼声”无限放大的技术条件下,中共对群众运动的促成更是得心应手,而这些群众运动没有一个不是用来增加或者分担政治运动的合法性,从而尽可能掩盖中共通过定调领航来操纵全局的真相。

在群众运动的进程中,群众往往惊奇地发现,政治运动渐渐走向它们本来不情愿或者意想不到的方向,却完全达到了真正发起者设定的目标。如果人们知道文革是那样的结局,谁当初也不会对它心潮澎湃。所有的政治运动设定的伟大目标都是冠冕堂皇的,但是采取的手段例如批斗、揭发、武斗、栽赃、刑讯逼供、劳教等等却是不人道的,这就注定了这些政治运动的不良结局,更何况那些表面的政治目标背后都有更险恶的动机。因此,马丁·路德·金在1963年8月28日发表的《我有一个梦想》演说中深刻地指出,“但是对于等候在正义之宫门口的心急如焚的人们,有些话我是必须说的。在争取合法地位的过程中,我们不要采取错误的做法。我们不要为了满足对自由的渴望而抱着敌对和仇恨之杯痛饮,我们斗争时必须永远举止得体,纪律严明。我们不能容许我们的具有崭新内容的抗议蜕变为暴力行动。我们要不断地升华到以精神力量对付物质力量的崇高境界中去”。

看来,人民群众对他人人权的轻视等等道德上的瑕疵是群众被利用的一个前提和基础,这客观上促成了那种祸国殃民的政治运动或者群众运动。当然,事情更主要的是中共滥用权力和宣扬“阶级斗争”的歪理邪说造成的。历史已经表明,那些铁证如山的“阶级斗争”事例要么是捏造的,要么是刑讯逼供的结果。那些“敌人”、“危险”要么是假想的,要么是被指鹿为马的。但是,如果群众能够识破这些政治运动背后歹毒的用心,或者拒绝采用违反人权和法律的手段,就不会发生这样一幕一幕连续不断的民族悲剧。

祸国殃民的伟人死了,少数爪牙也烟消云散,而我们整个民族和所有的群众却都得承担历次政治运动的全部后果,这些后果不限于人生的损失、肉体和精神上的苦楚、国家发展机遇的丧失,更包括人们内心的隔阂、冷漠、老奸巨猾和对道德的不信任。热情和真诚都不再存在,绝望和麻木使人们对用长久的痛苦换来的教训不以为然。

2、政府对群众运动的态度

对于自上而下的群众运动,中共和政府面临一个引导和利用的问题。对于那种自发的群众运动,中共历来有两种态度。在那个群众运动被当作政治工具的时代,真诚的群众运动历来遭到压制。这种群众运动,往往被污蔑为“群众闹事”。这个至今沿用的词语反映了中共和政府对群众呼声的一贯反感。但是,如何对待这种来自底层的呼声,却是衡量一个政府、一个政党民主与否的试金石。

中共“八大”以后,中共已经认识到国家的主要矛盾不是敌我矛盾,而是人民内部矛盾。那么,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如何表现以及矛盾的结症在哪里呢?刘少奇指出:“人民内部矛盾,现在大量地表现为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更确切地讲,是表现在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个问题上。”

胡绩伟先生有一篇文章叫《学习刘少奇[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纪念刘少奇百年诞辰》,讲述了刘少奇对“群众闹事”的看法。

刘少奇当年在上海作《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报告前,亲自到河北等五个省作了调查研究。他在总结了各种“群众闹事”情况后认为,利益分配不公道,群众意见长期得不到解决,矛盾激化起来就闹事。“所以,总起来说,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是引起闹事的原因”。

在“八大”会议上,刘少奇说:“在党领导了国家政权以后,党内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的现象有了某种程度的发展,这种现象必须坚决制止”。

刘少奇分析群众闹事的第二个原因是群众意见长期得不到解决,反而用对待敌人的办法对群众进行打击迫害,激化了矛盾。他说:“群众闹事经过几个阶段:先是提意见、提要求;然后是派代表交涉;如果交涉没结果,就开会,向北京告状,或出墙报,向人民日报写信;如果还没有效果就请愿,就闹事。大体上不是突然闹起来的,往往是经过好几个月,经过了半年,采取了各种办法,官僚主义不理,解决不了问题,最后才请愿、闹事、罢工、罢课。大部分闹事,开始只是群众讲闲话。所以劝同志们要听闲话,群众闲话不可不听。刚刚有了闲话,你听了,感到有问题,就去处理,这就比较好,解决了问题可以不闹事。因此要允许群众提意见,提要求,派代表交涉,开会,向北京告状,向人民日报写信。要允许这些事,要听闲话,就是要允许小民主。不允许小民主,势必要来大民主”。

他还说:“我们一些领导干部,没有闹起来时不理,闹起来以后又惊惶失措,一惊惶失措就采取压制的办法”,“说是教育群众,实际是整群众,只批评群众,不作自我批评”。

刘少奇对“群众闹事”的起因和责任归属有着比较客观的判断。实际上,“群众闹事”的发生都和政府部门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关,事发后又拒绝正确地面对群众的正当要求,而群众对权利的正当行使却不构成什么“闹事”。六四是由于政治腐败引发的,政府却用暴力予以镇压;法轮功事件是由于媒体的诬陷和天津公安抓人、打人引起的,后来又用暴力对待群众上访。但是,中共和政府似乎从来没有错过,尽管早就有刘少奇同志负责任的思考。所以,六四成了反革命暴乱,法轮功被打成“邪教”。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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