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民众无不对香港一些不负责任的新闻媒体为了商业炒作的目的而任意编造新闻、捕风捉影和歪曲事实的做法有了深刻的了解,并对《壹周刊》的行为感到气愤,同时也认识到了商业炒作的所谓新闻报道没有任何可信度,完全违背新闻工作的职业道德。中国官方报纸《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日报》对此胜诉案的大幅报道也表明中国政府对香港《壹周刊》胡编乱造的做法有着清醒的认识和深恶痛绝的立场。
“香港《壹周刊》发表的封面文章:《千里追查七千万元下落希望工程善款失踪》。这篇报道,用捕风捉影
和歪曲事实的做法,对“希望工程”进行了严重的诋毁和攻击,给“希望工程”的对外形象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胜诉案终于使事实真象大白于天下,使正义得到了伸张。
这桩诽谤案源于1994年1月21日《壹周刊》杂志第202期发表的该刊记者撰写的封面文章:《千里追查七千万元下落希望工程善款失踪》。这篇文章在香港地区及海外华人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一些海外华文报章纷纷转载,很多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对希望工程的清白产生了怀疑,导致希望工程在海外、特别在香港的筹款数额骤然下降。
事后,中国青基会副秘书长杨晓禹颇为感慨:
我现在明白一件事情,就是当媒体要恶意诽谤你的时候,你是注定要受伤害的。因为你在被采访中,你是弱势群体,你没有发表权,她具有发表权,所以说你没有办法阻止一项恶意诽谤的发生。我事后想,假如我那天没有接受采访呢?后来朋友告诉我,对方如果真打算恶意诽谤的话,一样可以说:记者追查到北京总部,总部的人以种种理由加以推脱……现在官司打赢了,可是我并没有那种出一口恶气的感觉,相反我感到有点失望,因为我一直没有机会与那个采访我的记者对峙--我说了什么了?你为什么要那么写?
无独有偶。自1999年7月20日中国政府全面疯狂打压法轮功以来,所有宣传机器同时开动,给法轮功扣上了一系列罪名,欲铲除而后快。这些“罪名”是“证据确凿”呢,还是任意编造、捕风捉影和歪曲事实呢?
1999年5月7日,也就是中国政府全面打压法轮功之前两个半月,香港《壹周刊》在478期里用炒做中国希望工程新闻的同样手法,编造了攻击李洪志先生的文章。而该文章中的各个“论点”恰恰就是日后中国政府给
法轮功罗列的“罪名”,例如所谓的“地球爆炸”、“修改生日”、“敛财”等等。现在阅读起来,让人感觉
中国政府完全抄袭了《壹周刊》编造的故事。这使我们不禁要问是一个泱泱大国的政府抄袭了一个商业小报
的“发明”呢,还是政府部门一不小心把这么重要的“国家机密”泄露给了小报记者?如果是前者,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所有宣传一经由《壹周刊》诽谤希望工程败诉案背书后恐怕就变得毫无价值了。如果是后者,我们不禁要问,《壹周刊》文章是在4.25后不久发表,那时如果就有了所谓的“国家机密”,那说明早在4.25之前政府就已经将法轮功定为打击对象了,只不过是等待4.25这一契机而已。果真如此的话,那么4.25到底是谁策划的不就昭然若揭了嘛!
中国青基会希望工程胜诉案给了人们一个机会去认识《壹周刊》的职业信用,更重要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中
国政府的两种实用主义态度、两种截然相反的做法。中国政府扣在法轮功头上的一系列所谓罪状和一个商业小报编造的故事同出一辙,这不是中国政府编造谎言的最好备注吗?(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