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已成燎原之勢,貪官光榮榜新人倍增
 
2000年12月6日發表
 
【人民報訊】■廣西原財政廳長佘國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被判處無期徒刑。

  ■四川省外匯局原幹部蘭一克因鉅額貪污、詐騙案日前被執行槍決。

  ■原中國工商銀行南京市分行高新開發區支行行長眭振南因貪污受賄被判處死緩。

  ■汕頭市龍湖區社保局原局長鄭嶽賢以貪污、受賄、翫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

  ■江蘇省泰興市民政局原副局長王樵生以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中國建材總公司辦公室主任謝馬芳因貪污300多萬元被判處死刑。

  ■汕頭市總工會原副主席林若飛涉嫌犯有貪污、受賄、重婚等罪行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原合肥紡織公司董事長王仕民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湖北省赤壁市水利局原局長祝天新收受賄賂,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原三亞海關關長黃貴興和情婦李珊平共同受賄57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某分理處原主任張西歧因挪用公款及受賄被判處死刑。

  ■湖南省原工商局正局長歐陽松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副局長廖子中犯受賄罪和翫忽職守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柳州地稅局原副局長王勁松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沒收財產20萬元。

轉自(北京青年報)(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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