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金融機構五年被罪犯鯨吞一億五
 
2000年12月5日發表
 
【人民報訊】武漢市檢察機關一項調查結果表明,1996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金融部門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案件95件104人,犯罪總金額達2億元。經檢察機關的不懈努力,挽回經濟損失5000萬元,但仍有1.5億元資金被犯罪分子轉移、揮霍或經商、炒股損失掉。

據中新社5日報道,在當前日益猖獗的金融職務犯罪活動中,高文化層次的中層管理人員成爲犯罪的「主力」。1996年以來查處的104名犯罪嫌疑人中,35歲以下的佔60%以上,具有大專、本科以上學歷的佔55%。

內部合夥、內外勾結等糾合型犯罪是主要犯罪方式。由於銀行系統監管力度逐漸加大,犯罪分子單獨依靠職務之便很難實施犯罪,便與內、外部人員串通一氣作案,「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原工商銀行二橋辦事處信貸員曹漢莉先後與6名非銀行工作人員相勾結,合夥犯罪,共同挪用公款900餘萬元。這一犯罪團伙中,有人專司吸引存款,有人專門負責借款人。曹某利用信貸員職務之便,將存款在銀行內部劃轉,再由同夥提出,借給他人使用。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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