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交通肇事者残忍弃受害者于无人处致死
 
2000年12月17日发表
 
【人民报讯】山西12月16日消息:太原市“12·1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抛弃受害人致死人命案,经太原市公安局和太铁分局协同作战,迅速告破。犯罪嫌疑人侯春政、侯春阳被抓获归案。受害人苏贵宝,系海军某部副团职干部。

  据报道,12月12日凌晨1时左右,太原市体育路北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侯春政没有立即报警,而是残忍地将受害者苏贵宝搬到车上拉走,扔在平阳路殷家堡村一小路旁,使伤者错失最佳抢救时机,并致死。尸体在当日中午11时许被人发现。

  “12·12”专案组成立后,怀疑肇事车为市二出租公司一辆牌照尾号为“91”的捷达出租车。专案组据此检查勘验,当检查到第133辆车时,发现车牌号为“晋A—T2791”的捷达出租车有刚修理过的痕迹,并在车内发现血迹样的附着物,正是被害人受伤后所留。13日20点,在已开至长沙境内的列车上,肇事司机侯春政被太铁乘警捕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侯春政、侯春阳系亲兄弟,介休市北贾乡旧堡村人,兄弟二人合开“晋A—T2791”号出租车。侯春政此次肇事后,将情况告诉其兄侯春阳,并于当日下午潜逃。侯春阳非但知情不报,反而将肇事车辆进行修理,企图掩盖罪证。现二人已被刑事拘留。

(摘自中华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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