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2名县级领导干部失职造成经济重损
 
2000年12月20日发表
 
【人民报讯】太原12月20日消息:18日下午,山西阳泉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12名县级领导干部受到公处。其中,7名领导干部因疏于管理、放松监督、长期失察而受到责任追究。

  据山西日报报道,阳泉市财政局国债服务部违规经营,累计向外放贷1.769亿元,至今仍有本金4676万元没有追回。原主任武占和对该部违纪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此前市纪委、监委已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市财政局5名有关领导对国债服务部管理、监督不力,长期失职失察,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和作出深刻检查处理。

  阳泉市建筑设计院建达实业总公司在设计院担保下向银行贷款与个体户联合经营被骗,经济损失80余万元。除对公司经理给予留党察看2年、并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外,阳泉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该院一名副院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原院长写出书面检查。

  此外,该县还公布了对山西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阳泉市管理处负责人、阳泉市郊区人大常委会一副主任和阳泉市轻工总会一副书记弄虚作假案件,荫营地区检察院经商办企业案的查处结果。同时还通报对县区和市直机关查处的8起典型案件。

(摘自中华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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