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大紀元訊,遠華走私案關鍵人物賴昌星除了涉及中港兩地的走私活動之外,亦有證據顯示他在加拿大同樣涉及幫派、偷運人蛇、在賭場詐騙的犯罪活動,移民局基於這些證據,要求難民局扣留賴昌星。 據溫哥華星島日報29日報道,根據28日移民局向難民申請審裁官所提交的證據,賴昌星在加拿大短短的一年期間,涉及多項犯罪活動,而涉及的金額非常龐大,因此早已引起皇家騎警的關注。據悉,賴昌星與本地的「大圈幫」及「公樂」有密切的聯繫,並且有理由相信他與該些幫派仍然在進行其老本行,走私各式各樣的物品,而且更有證據顯示他曾經參與多項大型的偷運人蛇活動。 除此之外,卑詩彩票局亦證實,賴昌星已被他們列爲調查人物。據該局指出,賴昌星在過去一年於本省多個賭場不斷豪賭,上落的金額非常龐大,而且更懷疑他在多個賭場內詐騙及「出老千」。 賴昌星於九十年代初期,在中國廈門表面上是發展房地產及電子業務,但實際上是進行走私勾當,而主要走私的是電油、香菸等物品,據估計多年來所涉及的金額共高達八百億元人民幣,佔了整個中國市場的三分之一。 賴昌星及其妻子在廈門遠華走私案東窗事發之後,在海外匿藏了一年多,最後終於潛逃到加拿大,並正式申請難民身份,但最終可能只是兜了一個大圈子,最後仍要返回中國接受審訊。遠華案於去年東窗事發,賴昌星涉嫌得到中國公安的通風報信及協助,匆忙逃離內地。他輾轉與妻子到達香港,然後立即前往菲律賓,再轉機前來加拿大,他持有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進入加拿大境內。 但賴昌星的行動很快便受到中國警方的注意,據悉於今年六月初派了三名特務前來與他談判,威嚇他返回中國受審。其後,於六月十三日,賴昌星正式向加拿大難民局提出難民申請,希望以難民的身份逗留在加國,以免需要返回內地受審。 到了七月二十六日,難民審判庭正式接受賴昌星的申請,要求他交出旅遊證件,但他卻沒有依照規定將證件交出。十月二十五日,法庭再次要求賴昌星呈交護照及更多有效資料,賴昌星在十一月二十三日被皇家騎警拘捕。 遠華走私案另外涉及八十四名共犯,他們均已經在中國先後被捕,當中有十四人已經被判死刑,十六人被判無期徒刑,其餘的判了有期徒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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