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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有哭的時候 -- 賴昌星受聆訊異國落淚
 
2000年11月29日發表
 
【人民報訊】大紀元11月29日電,堪稱世紀大私梟的中國遠華案主犯賴昌星,逃亡一年多後,在加拿大落網,因涉嫌違法加拿大移民法28日當地時間上午在溫哥華接受加拿大移民局的聆訊。賴昌星、曾明娜夫婦身著囚衣,由兩名律師及一名翻譯陪同出庭。賴昌星在聆訊中神情落寞,曾一度低頭落淚。賴昌星的律師表示,整個聆訊政治氣氛強烈,他希望12月1日的聆訊有一個合理的結果。

加拿大媒體28日報道,加拿大難民身份接受檢查官表示,賴昌星夫婦今年7月8日提出難民申請,9月18日加拿大難民局同意接受他們的難民申請,同時申請附帶條件驅逐令。他表示,加拿大移民部長卡普蘭的意見是賴昌星和曾明娜都不夠申請難民的資格,因爲他們在中國犯下的罪行不是政治性的,而其嚴重程度則是到了能被判處10年以上刑期的地步。

報道說,賴昌星和曾明娜二人是在99年8月持香港特區護照以旅遊身份進入加拿大的。但其中賴昌星所持有的僞造的中國護照,加拿大皇家騎警指控賴昌星在加拿大居留一年多的時間裏面,往返溫哥華和多倫多兩地達30多次,懷疑賴昌星在加拿大期間繼續涉及走私等刑事案件。來自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彩票公司的文件還顯示賴的賭博投注資金和次數都不尋常,這家隸屬政府的彩票公司還在調查賴昌星在該公司所監管的賭場內舞弊、作假的情況。

在聆訊結束後,有記者問賴昌星怕不怕回中國受審,賴昌星搖搖頭,沒有回答記者的問題。賴昌星的律師表示,整個聆訊政治色彩太濃,聆訊的結果令人不滿意,他指加拿大移民部的證詞很有意思,但是要拿這種證詞爲繼續拘禁他的客戶做辯解卻是站不住腳的。他希望12月1日的聆訊要比這次的結果合理。

加拿大移民部的律師表示,據加拿大移民部獨立的調查,以及加拿大從國際刑警組織、香港移民局和加拿大皇家騎警(國家警察,相當於美國的聯邦調查局)獲得的資料,加拿大移民部確信「賴昌星、曾明娜二人是中國目前已知最大規模的、涉及金額達數十億美元的腐敗醜聞的中心人物。」他說這兩人知道他們在中國受到通緝,因爲$$%害怕面對這一切$$%,於是逃往加拿大。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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