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工觀察》深圳萬人大罷工追蹤報道
 
2000年11月29日發表
 
【人民報訊】《東方日報》報道2000年11月27日,深圳市寶安區友利電器廠發生全廠12000名員工大罷工。其原因是廠方任易減少工人加班費,並且長時間工人要求工人每天工作12小時,造成這家工廠的工人對此長期不滿,而這此大罷工的導火線是由於日方管理毆打工人,引發全廠工人的公憤,在四川工人的帶頭進行了爲期三天的罷工。

深圳市寶安區友利電器廠位於深圳市寶安區二十二區,是一家由日本投資的,主要爲美國UNIDEN電話公司生產無繩電話的工廠。這家工廠的工人每天工作12個小時,每個月只有一天的休息,平均每小時的工資還不到二元人民幣。而目前到了年底工廠的訂單減少,工廠需要載員,就減少工人工資的支出,通過減薪的方法,迫使一些工人被迫離開工廠,工廠工人對此長期不滿,並且在今年的4月和8月曾經有生產部部份工人進行了小規模的罷工。

這次罷工是由於修理部的工人不願意無加班費的情況下進行加班,消極待工,引起日方管理的不滿,發生爭執,被日方管理毆打,進而引發了全廠的大罷工。罷工是從星期六晚上開始的,當時僅侷限於修理部,到了晚上下班以後,日方管理毆打工人的情況進一步讓全廠大多數工人知道,引起工人的公憤,在一些四川籍工人的參與下,決定以罷工方式來表達對廠方的不滿,自此工人們相互轉告,星期天晚上不加班。星期天白天工人們正常上班以後,星期天的晚上工人不在加班,並自動的形成了一個罷工領導小組。經過一些工人的討論,向廠方提出了建立工會,增加工資,改善工人伙食、住宿條件以及處罰毆打工人的日籍管工等要求,而廠方沒有答應,並威脅解僱參加罷工的工人,在得不到工廠任何答付的情況下,工廠工人決定星期一全廠大罷工。

星期一早上工人開始罷工,並由五名工人代表去寶安區勞動局提出工人的要求,並指出工廠許多違反勞動法的行爲,比如,勞動法要求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個小時,但是這家工廠每個月的加班時間都超過120小時,工人每月工作時間長達340個小時以上,並且工廠沒有給工人簽定勞動合同等違反勞動法的行爲,工人並提出如果得不到任何答付該廠工人將會組織幾千遊行到勞動局進行抗議,勞動局的官員要求工人回到工廠,他們會很快去工廠了解情況。工廠工人在等候勞動局來進行調解的同時,這家工廠的工人同時也通知了香港的傳媒。到了下午,事態進一步擴大後,勞動局的官員才來到這家工廠進行調解。被日方管理毆打的工人得到了部份經濟賠償,廠方答應適當增加工人的加班工資。工人答應暫時星期二復工。友利電電器廠的電話是:011-86755-737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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