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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局對賴昌星聽證
 
2000年11月29日發表
 
【人民報29日訊】加拿大移民局昨天(11月28日)上午就廈門遠華走私案中的關鍵人物賴昌星的案件進行聽證,決定是否繼續扣留他。移民部的一位律師說,在加拿大有關部門決定是否要將其驅逐出境的同時應該繼續扣壓賴昌星。

賴昌星和他的妻子曾明娜在由一位移民及難民審定委員會裁決員主持的聽政中,身着監獄服裝。舉行聽政的房間很小,擠滿了記者。整個聽政舉行的比較費勁,因爲必須要有翻譯把每一句話爲他們譯成普通話。

扣留以防潛逃

移民部律師吉姆·默裏說,賴和他的妻子是在上週四,以違反移民法規定而被逮捕的,從而結束了對他在中國和加拿大的活動的長時間調查。默裏拿出的希望繼續扣壓這兩人的主要理由是,一旦加拿大決定將其驅逐,那這兩人到驅逐之日,就可能會消聲匿跡。他警告說賴昌星和犯罪團伙之間存在着的明顯的聯繫,再加上他很容易能夠得到大筆金錢,使得賴昌星不適合在這一期間享受自由,這樣做過於危險。

默裏說,加拿大移民部自己的調查,以及加拿大從國際刑警組織、香港移民局和加拿大皇家騎警(國家警察,相當於美國的聯邦調查局)獲得的資料,令加拿大移民部確信$$%賴、曾二人是中國目前已知最大規模的、涉及金額達數十億美元的腐敗醜聞的中心人物。$$%他說這兩人知道他們在中國受到通緝,因爲$$%害怕面對這一切$$%,於是逃往加拿大。

$$%政治避難$$%

賴和曾二人是在今年7月份提出避難申請的,稱他們害怕在中國受到迫害。可是默裏說,他們倆爲申請庇護提供的個人資料卻沒有提及中國當局在尋找他們這一事實。

這位聯邦政府的律師說,在賴昌星和他的妻子申請了政治庇護之後,他們倆已經從今年九月起接到了有附帶條件的驅逐令。他說移民部長的意見是這兩人不夠申請難民的資格,因爲他們在中國犯下的罪行不是政治性的,而其嚴重程度則是到了能被判處10年以上刑期的地步。他說移民部長卡普蘭上週發出通知,她將親自處理介入賴、曾二人的難民申請。

中共對大陸嚴密封鎖遠華案消息證明這不單單是個走私問題而是政治性的。「白蟻」已將上層建築蛀空,遠華風吹過就會倒塌。不知此次賴昌星是否會成爲中加私下政治交易的犧牲品。

默裏說賴、曾二人1999年春在加拿大駐香港領事館申請投資移民。隨後進行的移民審覈調查發現這兩人同犯罪活動有牽連。

以遊客身份到加拿大

據默裏介紹,賴、曾二人是在99年8月持香港特區護照,以遊客的身份進入加拿大的。那時就已經有新聞報道說這兩人同走私及行賄案件有關。於是加拿大方面開始展開更深入的調查。到今年6月份,皇家騎警從證人口中得到的證詞,調查人員的報告,以及中國當局提供的證據,都證明了賴所面對的有關腐敗及走私的指控。

來自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彩票公司的文件還顯示賴的賭博癮很大,這家隸屬政府的公司還在調查賴在該公司所監管的賭場內舞弊、作假的情況。

可能面對死刑

不過,賴昌星的律師博爾頓則說沒有證據顯示賴一旦獲得釋放就會消聲匿跡。他說:$$%他(賴)早就有錢、有證件、有這方面的動機和機會,可是他卻並沒有跑。$$%這位律師說加拿大移民部的證詞很有意思,但是要拿這種證詞爲繼續拘禁他的客戶做辯解卻是站不住腳的。

博爾頓只是間接提到了有關賴涉及遠華醜聞的指稱,他告戒說,如果賴昌星被引渡回國,他可能會被判死刑。他說:$$%我們必須要在有關未能支付關稅的指稱和幾乎肯定面對死亡之間,尋求一種平衡。$$% (轉自29日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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