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兩次戲劇性大逃亡
 
2000年11月28日發表
 
【人民報訊】賴昌星逃離大陸頗具戲劇性,事實上是兩次成功避過當局的拘捕行動。去年四月,中央成立「四二○專案組」,賴昌星第二天聞訊即刻飛到香港,逃過第一次被扣查的危機。但專案組到廈門後,僅查處了一些小走私案,並未觸動高層官員。賴昌星因覺得風聲不緊,三個多月後又返回廈門,繼續享受其奢華生活。

直至八月十一日下午四時多,賴昌星接到一個神祕電話後,始發覺當局已決定拘捕他,因此立即趕赴廈門機場出走,避往東南亞。爲其通風報信的福建高官中,包括一審被判死刑的前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其罪名中除受賄外,還有就是爲賴昌星通風報信、指使其外逃。但莊如順辯稱,爲賴報信的另有其人,因賴當時回答說:「我四點半就知道了。」

原福建省公安廳長莊如順與賴私交甚篤,是賴十多年的朋友。中共中央在四月二十日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時,賴昌星便是得到莊如順通知,再加上原本就預備的多本護照,先一步潛逃出境。賴昌星在逃期間,還不忘致電有關部門及官員,以黑社會手段恐嚇調查人員,據悉開審期間,更委託在福建的結拜兄弟打聽案件審理情況。

在賴昌星逃離大陸後,中國當局透過國際刑警發出全球通緝令,賴昌星也從此開始他的逃亡生活。一年多以來,曾有傳聞指賴昌星在緬甸、泰國被捕,中國外交部官員上月在亞歐峯會期間又暗示賴躲在澳洲,顯示賴昌星無法完全擺脫中國政府的監控。 (木子網)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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