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今天在政治學中自由與民主的矛盾衝突的爭論是在極端的消極自由主義者與極端民主主義者之間進行的。現在舉其爭論要點簡介如下。 自由主義是多元的產物,自由主義的出發點是每一個人都是天然平等的。因爲每一個人都平等,所以沒有任何一個人有統治別人的特權。它主張在個人權利免於受別人控制,各自去謀取利益,社會就可達致最大成效。自由主義要求在個人平等的基礎上進行協調。所以他們主張社會多完化。民主關心的焦點是權力歸誰所有,所以它要求的是多數決的權力所有制。 我們進一步探討自由和民主之間的衝突。民主重視多數的權力,多數權力首先要侵害的是敵對的少數權利,導致多數權力否定了人人平等的普遍權利;解決了敵對的少數後,掌權的多數中必然有其內部衝突,於是衝突中的多數一派又侵害其中的少數派,週而復始。集團中處於非掌權地位的人爲了自己不被列爲少數派而遭清算,就得與首領這個核心保持一致,在週而復始的過程中,多數派的首領掌握的實權越來越大而走向多數權力的反面成爲少數專制甚至少數暴政。自由主義追求的個人天然平等就不復存在。自由主義者不斷強調的民主導致多數暴政,所持的就是這個道理。由此,這些人得出的結論是民主和少數人專制沒有區別,是萬惡制度,不可取。 很明顯你要保障個人天然的平等這種普遍權利就必需賦予個人對多數的否決權,也很明顯,個人對多數的否決權邏輯上必然導致多數決權力的否定,民主制度也建立不起來了。個人有否決權的社團幾乎沒有一件事可以辨得成。這是反民主的自由主義設下的悖論怪圈。 現實民主制度告數我們,民主而有普遍平等權利是正常現象,民主多數暴政是己過去的歷史事實,或是專制者利用民主披上民主外衣,以民主的名義行惡。我們就剖析一下上面理論不當之處。 首先這些反民主人士偷換概念。他們說民主是多數權力,但他們有意或無意忽視了多數權力不一定是民主。比如說他們最常用來舉證多數權力造成多數暴政的力證是文革的所謂大民主。文革中的所謂多數,實質是在極少數控制下的相對多數.例如造反派鬥走資派,造反派是毛江等極少數控制下的相對於走資派的多數.準確地說是極少數利用相對多數侵害相對少數的普遍權利;事實告訴我們,最後的結果是所有多數和少數都是極少數的受害者;所以文革的本質不是多數暴政而是極少數暴政. 我們要注意的是發動文革的權力是沒有經過任何民主程序確認由槍桿子上臺的專制政權,而且還是這個專制政權的獨裁者毛澤東;其次是實施文革本身並沒有通過任何民主程序認定,甚至連他們自認爲合法的專制政權本身(例如人大常委國家主席和國務院總理)的確認也沒有,再退一步,連正常的黨決策機構例如中委會政治局等都無權過問,而是由毛澤東個人欽定的幾個心腹組成的文革小組操生殺大權。也就是說文革是極少數人專制行暴政的典型.文革完全沒有民主內涵也絕無任何民主程序,由專制者發動民衆清除政敵的權鬥.反民主人士就是有本領根據這種極少數人暴政描繪成是民主的多數暴政! 其次,反民主的自由主義把理論推向極端,得出極端的反現實的結論,然後再把這種反現實的結論套上現實民主身上,特別是箍在專制社會中爭取民主運動的身上,意圖達到恐嚇、制止、和否定民主的目的。 我們說它是反現實的結論,理由是他們所指陳的多數人決策侵害少人權利,在今天自由的民主政制中並不存在。今天我們所指的民主的真正含義是自由的民主,即憲政民主。這個民主權力是有憲政法治限制的。響應上面說個的個人要有否決權才能消除多數權力對少數人的個人平等和人權等普遍權力保護是個悖論怪圈,憲政解決這個悖論.現在的所謂憲政就是爲了達到保護普遍權利而設計的機制.憲政的功能就是對多數權力侵害個人普遍權利作出限制.讓民主的多數權力不可能剝奪少數人的基本人權和諸如平等之類的普遍權利。例如不能由多數人決定不吃素剝奪少數人吃葷的權利,或多數人決定剝奪少數人的村居權利。 比如說,醫學理論認爲只汲收動物脂肪有可能導致膽固醇高而奪命,這個理論沒錯,但如果有人由此得出凡吃動物脂肪就必然導致高膽固醇而斃命,進而禁吃膽固醇就荒唐之極了。反民主的自由主義用的就是這種邏輯. 我們可以這樣說,現實中的現代自由的民主制度是中庸之道的產物。它不是建立在如上所說的極端的民主基礎上,也不是建立在極端的自由主義思想的基礎上。它用憲政和法治限制極端的民主之害,也用民主制度限制極端自由主義之害。 極端民主之害人們談得很多,極端自由之害人們談得很少,自由主義高漲的今天,人們着意隱瞞極端自由主義之害。極端自由主義可能造成社會失序自是明顯不待言的。極端自由主義強烈反對權力對結果的不平等作任何人爲的干預。他們反對政府對社會中的少數失敗者、弱者作出正義性的補償,他們著名的譏諷說詞是『沒有免費的午餐』。例如,由政府通過稅收進行扶貧和實行社會福利保障這些維護社會正常生存和發展的工作,極端自由主義者都視爲絕不可爲的罪惡之舉。如果按照這些極端自由主義者想法去做,必然會導致社會嚴重的分化,社會危機累計而不可消解,取終是暴發革命。自由民主同歸於盡。 現實民主政制中,我們已經看到自由對民主,即個人的平等權力的侵犯已經趨於嚴重。未經民選的握有極大權力的機構,例如跨國財團、法院、爲數衆多的像選舉委員會之類的權力極大的各類委員會等等,數量在增多,職能在增強,對社會和個人的影響無所不在。它們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者每一個人,也在不少方面侵害着個人權利。例如非民選的選舉委員會偏幫政府損害民衆利益自不待言;香港在人大釋法之下剝奪部分港人基本人權:居港權;最近美國西雅圖反國際一體化的暴動是對自由侵犯個人權力鬥爭的一個國際性運動的起點。等等。自由主義者對這些爲害現象歡欣雀躍地認爲是自由對民主鬥爭的勝利。這種形勢要等到矛盾衝突到某個臨界點後,自由的民主制度陷入困境或危機時,它才會作出適當的自我調節自我完善;把制度的立足點從偏向自由處移向適當的靠近民主一端取得新的平衡而得到解決。 上述所言,得出的結論是自由的民主制度是不偏向極端的中庸性的政治制度。所有把自由或民主作出極端結論而以之來反對自由或民主,以之來反對現實中中庸的自由的民主政制是不合理的。 反民主的自由主義對民主的否定在客觀上給既反民主也反自由的專制政權提供有力的炮彈。現在專制政權反民主的主要武器是民主等於動亂、民主是國際反華勢力策劃的陰謀、民主是否定自己文化的全般西化等等,民主必然導致專制是這種反民主武器中的重型炮彈,它給民主和自由重大創傷。 當國人一提出民主,那些專制統治者的御用文人就一輪重排炮轟過來:你們激進、你們反對中國文化(全盤西化)。果真如此? 誰用全盤西化來反對中國文化?我們看看日朝臺非泰印(度)民主化後是不是全盤西化了?東方文化的各國民主化不會導致全盤西化,爲甚麼就一口咬定中國的民主化就必定會全盤西化?在這些人的心目中是不是中國人比他國或臺灣人都低劣一等?再說,馬列主義是中化還是西化的東西?請信口胡言的反民主人士不要太善忘也不要自欺欺人,馬列主義至今還是指導中國人民的唯一理論和思想.也就是說現在我們是活生生地徹底地在全盤西指導下生存的!一個徹頭澈尾西化思想爲指導的黨和政府在指責不是西化的人爲全盤西化,顛倒是非、莫須有,莫以此爲甚.提醒了你們注意現實外,還提醒你們注意歷史,古今中外你們還能找到像你們那樣徹底否定和破壞自己文化的文化大革命運動嗎?一個古今中外無出其右的自我文化破壞者去指責別人不尊重自己文化,真是荒天下之大唐. 你們真的是反對西化嗎?你們反對的只是不合你們已經全盤西化了的專制口未味的東西.至於適合你們口味的西方臭貨,你們卻甘之如飴.馬列斯的歪理且不去說它,現在的民主能導至專政的理論絕對是西化而不是中化的產品.但因爲它適合你們反民主的口味和需要,於是100%照單全收.你們就是正在利用這些100%西化的炮彈,以100%西化的姿態反對並非全盤西化的民主化. 當人們一談到民主就觸動到這些人的中樞神經,條件反射地大叫民主就是激進.現在我們看一下中國的民主化是不是激進.我們談的民主是自由的民主,落實到中國的現實政治層面看,就是現今掌權者開放政治權力.要求開放政治權力是不是激進?我們從歷史和現實中觀察,不要從主觀判斷去作結論.我們看一下歷史,二十年前中國的經濟100%是非個人所有(私有化),實質上就是黨所有.但二十年來中國社會已由黨獨霸經濟的局面變成了很大程度上有了私人經濟的社會了.這就是經濟權力開放.也請注意,二十年前的共識是經濟絕不能私有化,一定要割斷資本主義的尾巴.如果經濟私有化就是資本主義復辟,就會億萬人頭落地,就會受二苒苦(多麼嚴重可怕啊!).現在經濟權己經開放了,並沒有帶來幾個人頭落地,也沒有帶來重大的社會動盪,反而一定程度給部分人帶來富裕和長壽,也維持了這麼多年的社會安定.也就是證明了經濟權力開放運動不是激進. 按照共產黨的理論,經濟是基礎,上層建築的政治是爲下層基礎的經濟服務的.作爲一個政治結構基礎的經濟權力開放不是激進,請問,開放作爲這個己經開放了的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築的政治權力有甚麼理由視之爲激進?基礎己變,上層就應作出相應的改變以適應基礎才是正道,但現在僵固不變的上層權力已經不適應下層經濟基礎.因爲經濟權力開放以來不進行開放權力的政治改革,已經累積了嚴重的社會危機,隨時有引爆社會大動盪的可能.也就是說,權力僵固不作開放本身已變成一種激進的事實.你看,把異己力量消滅在萌芽狀態中,用暴力鎮壓異見,是不是激進?我們可以說中國的民主化不但不是激進的運動,反而是消解激進的運動. 再說自由民主要求在中國民主化也不是要進行暴力革命,不是要求共產黨立即交出政權,不是要求即日開始全民普選,只是要求中共像經濟權力開放那樣開展有序、和平和漸進的開放政治權力.也就是說除了上面所說的中國民主化的內容不激進外,其所採用手段也是不激進的. 我們知道,自由民主的實踐要旨是多元妥協以達到雙贏,理性不走極端.這和中國文化的中庸之道一脈相通.自由民主的精確細緻理論,可以說是中國文化中的中庸之道的一種提升.可見自由的民主要求中國民主化是不激進的,是和中國文化心有靈犀一點通. 我們可以清楚地從本質上看到,中國民主化不是反中國文化,而是豐富和進一步宏揚中國文化.相反,反民主的專制者恰好是正在全力以全盤西化的姿態、使用全盤西化的方法和內容去反對中國文化. 以上談的是反民主的自由主義提出的自由民主衝突論的簡介和指出它給中國民主帶來的危害.下面再單簡談談自由和民主衝突的其它方面. 另外民主和自由各有不同目的。自由主義的目的是要求政權不要有一個現實的追求目的,只要求社會尊守公認的規則,這個規則就是自由主義主張的基於個人平等和協調的規則。或者可以說,自由主義追求的目是在認同規範上大家集成一個集體,而不是具體的現實目的。一般地說,民主的集體權力有一個現實追求目的。爲了達到目的,他們就要求加強和維護多數的權力,爲達到目的,往往要求持異議的少數犧牲己見,服從集體利益。這就與多元之間發生矛盾衝突。所以民主一般地說並不熱衷於多完。自由主義者認爲,民主在邏輯上會導入集體主義,集體主義傾向所關心的是人民權力所有和權威,所以會求排斥個人自由的平等。民主制度的民選政府,有可能剝奪少數人的平等權利,甚致演變成像共產黨政權那樣,以人民的名義把國家權力推向極致,進一步剝奪多數人的平等權利。 這是民主理論的嚴重缺點。今天發展完善的民主國家無不建立在多元社會基礎上。現代自由民主的政治家都無不接受多元主義來限制民主多數的權力,以防止出現的多數控制少數,甚致是多數暴政的危害。如果人們一定要找反對多元主義事物的話,建議你們到『把動亂消滅在萌芽狀態中』的國家看看。這些所謂動亂,大多數是多元因素的方興狀態。 有人把民主是多數決的內涵單獨抽離出來論證無產階級民主、文化大革命是民主暴政。他們以此爲據,指出上述民主反自由的理論的現實義意。 但事明擺着的正好和民主概念相反。一是,這個政權根本沒有任何民主多數決程序確認的它的合法性。它不是由選舉產生的民主政權,而是根據強權即公理的槍桿子出來的政權,是典型的專制政權。二是,它完全沒有任何民主多數決的程序即代議制的議決表達過要施行這些暴政,所以這些暴政完全與民主無關。它是由一個專制者(及其黨)操控下爲實現其意志的專制行爲,是十足專制者行暴政的表現。說它是借民主之名施暴政尚可說得過去,把這樣典型的專制暴政強行推論成民主暴政,既罔顧事實也不公正。 自由主義者有意無意忽視了兩個基本事實。一是,當代民主制度是依據自由主義每一個人都是天然平等的思想,以所有公民都只有平等的一票普選出來的,可以說它本身就是和自由主義相結合的產物。二是,當代那些定了型的比較完善的民主國家,並沒有出現絕對因果關係的民主剝奪自由情況,即沒有出現「因爲它是民主的政府,所以它必然地侵犯個人的自由權利」的政權實體。某些自由主義者預言美國的民主制度將會導致出現窮人專政社會大倒退,並沒有成爲事實,至今也未見有這種跡象。相反倒是被反民主人士說成是由佔選民中極少數的的大資本家專政。 我們己經說過,自由主義只關心個人自由和限制政府的職能和權力,至於由皇帝或民主來掌權對他們來說是無關重要的。他們從自由主義理念出發,爲了確保個人自由不受侵犯,所以自由主義的政治理想是:政府的合法性來自被統治者同意。他們這個政治理念和他們認同君子統治是不能協調的。首先,在沒有民主監督機制下的皇權必然不斷專權和擴大府職能,走向侵犯個人自由和人權之路,自由主義的核心理想個人自由不受侵犯也必然落空。其次,『政府的合法性來自被統治者同意』,在沒有民主程序下如根本就不可能給予確認,理想也只是空中樓閣。其結果只能像共產黨一樣,在槍桿子下強行宣佈:我贏了就是人民同意和擁護我領導一切!再次,自由主義認定他們的政治主張是法的統治(法治)。法治的意思是法律高於權力,衆所周知不論是理論上或實踐上,沒有民主監督的皇帝有甚麼法律可以管到他?皇權高於法律是無可避免了,法治,也是空話一句。可見沒有民主,自由也就沒有依之生存的條件。 [248/00/10/08]【自由與民主 讀思錄之三】原刊多維觀點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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