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糧食高產示範場場長貪千萬被判死刑
 
2000年10月6日發表
 
【人民報訊】據檢察日報報導,天津市糧食高產示範場場長董會祥(正處級)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868萬餘元,挪用公款519萬元,日前,被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998年2月19日,天津市西青區檢察院接到天津市糧食高產示範場羣衆的舉報,反映該場場長董會祥在1997年9月14日攜帶場裏的公章、企業證照和數萬元銷貨款,以到外地催款名義外出4個多月,至今下落不明。這一重大經濟犯罪線索引起該院領導的重視,隨即對此案進行了調查。

  經過一年多的時間,行程幾萬裏的艱苦努力,終於查清了董會祥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挪用公款的全部犯罪事實。

  經查,董會祥在1993年至1997年任天津市高產示範場場長期間,在與河北省清河縣某羊絨分梳廠、河北省霸州市某貿易公司及部分個體戶開展業務中,私自截留貨款868萬餘元,並大肆揮霍,僅在深圳三次賭博就輸掉500萬元。董會祥在此期間還將公款519萬元私自借給河北、山東省一些個體戶進行營利活動,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1999年3月24日,西青區檢察院在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在山東棗莊將潛逃在外一年多的董會祥抓獲。(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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