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買兇殺副局長
 
——原淮陽縣糧食局局長郝瑞端被判死刑
 
2000年8月25日發表
 
【人民報快訊】據新華社鄭州8月24日電震驚全國的原河南省淮陽縣糧食局局長郝瑞端僱兇謀殺副局長案,今天在河南周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主犯郝瑞端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以誣告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死刑。同案犯遲恆軍等6人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和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6年上半年,郝瑞端懷疑副局長李庚海舉報自己有貪污、受賄行爲,遂起殺心。1997年8月19日,郝瑞端以檢查工作爲名,來到縣糧食局下屬的大連糧管所,讓所長遲恆軍「找人把李庚海的活做了」、「毀了他」。之後,郝又多次催遲恆軍儘快實施,並安排遲恆軍殺人後用車把屍體運出淮陽,越遠越好,表示事成後自己付僱傭款。

  遲恆軍通過熟人找到鄲城縣李樓鄉的孫家田,孫家田又到焦作市找到妻弟葉參軍,葉參軍急招在盜竊活動中結識的山西人崔建軍和賈連軍一起來到淮陽,見到了遲恆軍。經過討價還價,最後以7萬元成交。隨後,孫家田帶領崔建軍、賈連軍辨認作案目標李庚海,但因距離較遠錯把外形和步行姿勢與李庚海極爲相像的淮陽縣博物館副館長霍進善當成了李庚海。1998年3月13日上午,崔建軍、賈連軍尾隨霍進善到其家中,將霍活活掐死。遲恆軍以殺錯了人爲由,拒付佣金,崔、賈二人悻悻而走。後來崔、賈二人在山西晉城因盜竊被公安機關抓獲,爲發泄對遲恆軍不付佣金的惱火,便供出了在淮陽縣殺人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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