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粮食高产示范场场长贪千万被判死刑
 
2000年10月6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检察日报报导,天津市粮食高产示范场场长董会祥(正处级)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868万余元,挪用公款519万元,日前,被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8年2月19日,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接到天津市粮食高产示范场群众的举报,反映该场场长董会祥在1997年9月14日携带场里的公章、企业证照和数万元销货款,以到外地催款名义外出4个多月,至今下落不明。这一重大经济犯罪线索引起该院领导的重视,随即对此案进行了调查。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行程几万里的艰苦努力,终于查清了董会祥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的全部犯罪事实。

  经查,董会祥在1993年至1997年任天津市高产示范场场长期间,在与河北省清河县某羊绒分梳厂、河北省霸州市某贸易公司及部分个体户开展业务中,私自截留货款868万余元,并大肆挥霍,仅在深圳三次赌博就输掉500万元。董会祥在此期间还将公款519万元私自借给河北、山东省一些个体户进行营利活动,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999年3月24日,西青区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山东枣庄将潜逃在外一年多的董会祥抓获。(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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