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要钱花就去公司拿
 
2000年10月23日发表
 
【人民报讯】羊城晚报22日报导:吴某被判职务侵占罪入狱九年本报讯广州白云区的吴某先后12次虚构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到处借款供个人挥霍,白云区法院最近以职务侵占罪判其入狱9年。

吴某原是广州港洋皮革制品公司的副总经理。法院查明,1993年至1999年间,吴某谎称公司资金周转有困难,一次又一次地以港洋公司的名义向众多单位和个人借走280万元,完全揣入自己腰包。1999年6月25日,吴某把港洋公司交由一家对外贸易公司转账的员工工资款40万元港币也据为己有。两天后,他又将手伸向公司向信用社所贷的40万元,将其转入自己私设的账户挥霍一空。(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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