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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许百姓点灯?(图)
 
2016年9月27日发表
 
本州岛依例,放火三日。

【人民报消息】我们常会听到「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一般人都懂得它的意思,就是「在上位者可以胡作非为,专制蛮横,却不允许百姓有一点点的自由」,关于这个成语的典故其实源自于一个「避讳」的有趣故事。 这句话出自于南宋诗人陆游所写《老学庵笔记》卷五,宋朝田登在担任州长期间,下令不准州内人民冒犯他的名讳﹙指「登」﹚,如果违反这个规定就会被惩以鞭打之刑。当然,避讳除了字不能相同,连同音都不许出现,因此人们便把「灯」字改用「火」字取代。 到了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州城里要放灯三天以示庆贺。这位州长自然不准说「放灯」,而要改称「放火」。他叫州吏贴出告示:「本州岛依例,放火三日。」于是,当时的老百姓都讥讽的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从此就衍生出这句深具讽刺意味的成语,一直在民间流传着。 还有个关于避讳的小故事。西汉宣帝小时候曾流落民间,深知百姓疾苦,所以能仁政爱民。他的名字为「刘病已」,但因这两个字太平常,老百姓往往一不小心就会使用,许多人因而受罚。后来,宣帝不忍百姓动辄受罚,便自己改名为「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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