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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撿10元將人打傷 反賠2.6萬元(圖)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記者莊平綜合報導)《安徽商報》2016年8月1日報導,今年1月28日10時,吳女士和張女士在瑤海區一超市前不期而遇,兩人幾乎同時看到地上的10元。結果,因爲這錢的歸屬問題發生廝打,吳女士一拳將張女士鼻子打成骨折,結果10元沒拿到,反賠26,000元,還面臨故意傷害指控。 吳女士是名70後,張女士是名95後。事發當日,兩人都行經瑤海區漕衝路一超市門口。路上的一張10元錢很快吸引兩人的注意,兩人都打算彎下身去撿。張女士撿到後,吳女士表示這錢是她掉了,不能讓張女士拿走。兩人互不相讓,從口角到發生廝打。 張女士年紀小一些,面對吳女士的攻勢節節敗退,但也不願意輕易放棄手裏的錢,氣憤的吳女士一拳打在她的鼻樑上。圍觀羣衆報警,張女士被送醫檢查後,被診斷爲左側鼻骨粉碎性骨折。經鑑定,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 事發後,經過調解,吳女士賠償給張女士26,000元,今年5月她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刑事拘留。目前已被瑤海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這不是自找麻煩嗎?其這二個女人不見得就缺這10元,但因爲是人家掉在地上的錢,貪小便宜的心理就想佔有這點小錢,再加上爭執中,誰都不願忍下一口氣,最後一個賠錢還要吃官司;一個鼻子受傷受皮肉之苦,這有必要嗎?有網友說,這二個人見錢眼開,太貪心了,故有此報。估計現在二個人腸子都悔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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