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引渡條約、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正式生效(圖)
 
2015年12月13日發表
 



《中意引渡條約》12月13日正式生效。

【人民報消息】據新華網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意大利共和國引渡條約》12月13日正式生效。2010年10月,該條約由時任外交部長楊潔篪和意大利司法部長安傑利諾.阿爾法諾在羅馬正式簽署。全國人大常委會和意大利議會先後批准了該條約。此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於2015年8月16日生效。

《中意引渡條約》和《中意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生效,標誌着兩國司法合作邁上了一個新臺階,落實了中國和意大利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合作、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的法律基礎。根據上述兩項條約,中意雙方有義務就腐敗等犯罪協助對方調查取證、追繳犯罪所得,並相互引渡對方通緝的逃犯。實際上,中意雙方已多次就個案開展司法合作。今年,一名逃犯從意大利被引渡回中國。

當前,中國大力推進反腐敗國際合作。腐敗份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會被繩之以法,決不可能逍遙法外。引渡條約和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是中國與其它國家開展刑事司法合作、緝捕外逃犯罪份子最重要的法律基礎。中國正在加大力度推進與有關國家締結雙邊引渡條約和司法協助條約,不斷完善對外開展國際司法合作的法律框架,司法合作條約已經覆蓋5大洲66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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