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非宗教性”中文学校和教堂有个约定
 
作者:谢田
 
2005年11月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做生意的人讲卖什么就吆喝什么,古人讲“名不正则言不顺”。上次谈到北美中文学校的运作和所谓“非政治性”的问题。还有一个很令人费解、不伦不类、又似是而非的东西,就是所谓学校的“非宗教性”。其实,标榜中文学校是“非宗教性”的也是不妥的。本来,学校就是为了教育的目地而办的,既然目地是教育,为什么要加上“非宗教”的限制性修饰语呢?

从教育的内容来说,本来就应该包括宗教方面的东西。难道你讲授中国文化可以离开佛教、道教、儒教吗?你怎么去解释“神”、“佛”、“道”这些词句呢?在美国这样一个以基督教立国的国家,难道在学校里可以回避基督教、天主教的东西?所以说,如果是一个学校,进行宗教和信仰的教育就是必然的。那么,为什么有人要回避宗教?而什么是“非宗教性”的中文学校呢?那其实就是否定宗教、反对宗教、或者反对有神论信仰的学校,实际上就是宣扬无神论的学校。

当然,我们每个人都有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的自由。但是,在一个公众拥有的学校里,在很多成员都是有神论的、信教的、或有信仰的情况下,把所谓的“非宗教性”塞进学校章程里,就有强奸民意之嫌。这其实是以“无神论”来排斥“有神论”,更有甚者,这是把中共的无神论和中共对宗教、信仰的迫害延伸到了美国的土地上来。

有趣的是,女儿所在的中文学校标榜“非宗教性”,却在使用本地美国人的一个教堂。并且学校和教堂有个约定,就是要帮助他们在中国学生父母中发展教徒。学校也发过通知,要学生家长尽量参加教堂的查经、祈祷活动。如果是这样的话,学校是在鼓励基督教,这难道还是“非宗教”的吗?如果基督教可以鼓励,那么天主教、佛教、道教、儒教可不可以被宣扬呢?如果不可以,你不是在搞宗教歧视吗?如果你不歧视,所有的宗教,包括基督教、天主教、佛教、道教、和儒教,和所有的宗教信仰,比如法轮功,都应该被堂堂正正的去宣传,不得有任何歧视。请大家记住,在美国,有六项是不能成为歧视的理由的,其中包括种族、肤色、国家来源、性别、家庭婚姻状况、和宗教信仰。

何为“非宗教性”的中文学校?

学校不是政府,是个教育部门,没有被人攻击“政教合一”的可能。那么,为什么会有“非宗教性”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规定呢?如果不是由于无意的疏忽,那可能就是别有用心的。而我们大家可能都心照不宣的,实际上这一规定是针对法轮功信仰的。

关于法轮功,大家在这五年中应该都有机会去独立、深入地去了解过了,也知道法轮功是什么,他的佛家修炼特性,他惊人的祛病健身功效。当然你可以相信,也可以不相信,这是我们每个人的自由。但即使你不相信,也请尊重别人的信仰,说不定哪天你也会信了呢。在中共拚命封杀了五年,逾一千人被迫害致死的时候,对一个按照“真、善、忍”原则做事的修炼团体如此迫害,已是天理不容。大家看看现在退党的浪潮,逾450万人已经退党(团)。神的愤怒,神对共产党的惩罚,和天之报应在即。相信我们不会在这个弱势团体被迫害之时,不旦不伸出援手,反而要落井下石吧。至少,您可以做到不助纣为虐。所以,在中文学校的章程里加上对一个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佛家修炼如此歧视性的条款,就是有失公允了的。

中文学校应该为所有的宗教,所有的信仰,或没有信仰(无神论),都开方便之门,允许他们自由宣讲。这才是真正的办学校的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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