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义调查报告及中共官方文书披露怵目惊心
 
作者:弓箭手
 
2005年1月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一切独裁政权、思想和主义都需要设置一个可以倾注集体仇恨的对立面。这不仅为历史事实所证明,更是独裁专制主义的结构性需要。在这个残暴的共产政权时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独裁者都会拎出一批新的无辜的受害者,扣上某种适应“阶级斗争新动向”“亡党亡国”“反党反人民”“反科学”等的帽子,作为转移民众莫名怒火的积累怨恨及延续独裁统治的手段。

从四九年前后是“国民党残渣余孽”,然后是“反革命”,“三反五反”是“资本家老虎”,五七年是“右派”,五九年是“右倾机会主义者”,然后是“四不清干部”,文革中是“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文革后是“三种人”,八九年的“六四”……到现在的“法轮功”,但不管怎样花样翻新,罪名繁多,不管“对立面”是哪种人、哪类人,都是中共政权设置一个可以倾注集体仇恨的“敌人”,用以激发人们的仇恨和魔性。当对新的“敌人”在马克思主义教义中也找不到根据时,于是各代共产教皇便动手修改不合心意的教义,以维持暴力恐怖。这便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共产主义教会的教士们更是片刻不能失去其“敌对势力”。一旦失去,这个暴力的共产邪教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据。因此,各代共产教皇总在挖空心思地不断延长“敌对势力”的寿命,志在无中生有地四处寻找“新敌人”,并为“新敌对势力”的不断出世而欣喜若狂,大喊大叫。

让我们来读读文革期间共产邪教是怎样来设置维持和不断更新发展其“敌对势力”的。

在郑义所著的《红色纪念碑》中,有关广西钦州地区文革抽样调查报告中写道:

文革期间,中国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已降至人类文明以来的最低点,除了“阶级敌人”的“黑八类”,紧接其后的便是知识分子“臭老九”了。除了被诬以各种政治罪名进行残酷迫害以外,就是按常时标准没有任何问题的也难逃劫运。一九六八年十月三十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山东嘉祥县教师王庆余、侯振民提出将小学教师下放回原籍的献策信,各地纷纷照此办堙。钦州地区陆续把中、小学下放给农村大队主办,教师下放回原籍,如广西钦州地区灵山县就下放了四千三百五十九名教师。下放后,继续任教者每月仅发生活费十五元,有的不准任教,每月仅发生活费八元。三隆公社下放公办教师八十二人,返原籍后,全公社只剩下八名教师,使十七间小学无教师授课,只好从各大队招收二百名民办教师来组织学生读《毛主席语录》和劳动。

钦州地区在广西也只能算一个小地区,但文革之初,据不完全统计,便有一万一千九百七十九名中小学教师被迫进行“集训”。其中有一千四百九十五人被戴上阶级敌人帽子进行批斗,二百六十六人被打死、逼死,一百零八人被打伤致残,二百三十一人受到党、政纪处份,五千六百六十八人遣返农村劳动改造。

一九六六年七月间,广西区党委领导韦国清、伍晋南指示在全区“清理”教师队伍,随即全钦州地区七个县市都掀起了一个迫害教师的恐怖浪潮。如灵山县,仅七、八月间便“集训”教师二千五百二十六人,其中五百一十八人被定为“敌我矛盾”;致死十人,伤残八十六人,其余的全部集中到各公社监督劳动。文革之中,全县被无辜杀死、逼死的教师一百零六人。檀墟公社二十四间中小学就有十四间学校的三十六名教师被杀。三海公社谭礼小学仅有十名教师,被杀七名。谭礼大队“贫革”政委王培立亲自到谭礼小学,要校长开列出地富出身的教师名单,然后在晚上率民兵冲进学校,将七名教师及七名家属、孩子捆绑押解到山上,活活打死、勒死。陆屋公社广江小学女教师黄少萍,年仅二十三岁,因出身地主,被杀死后,凶手将她剥得一丝不挂,并用大木棍捅入阴道,陈尸路边。

在全地区,这样残酷迫害教师的例子十分普遍,仅迫害致死一项,便有北海市十人,合浦县六十二人,上思县三十六人,钦州县二十七人,防城县十一人,浦北县至少十三人。

而对地富、四类分子及其家属的大屠杀在人类历史上达到极点,《红色纪念碑》中写道:

文革中,钦州地区被无辜杀害的已脱帽或未脱帽的四类分子及其亲属共计六千三百多人(其中大部份是地富),占整个地区全部被害人数的百分之六十多。也就是说,地富及其子女亲属是钦州文革中被害者的最多数。杀人还普通伴随着抄家、拆房、没收所有财物,在经济上同时实行“专政”,使幸存者也无以为生。

灵山县的屠杀组织者要建立一个“没有地富阶级(分子)的社会”,提出“天下一片红”的口号,对四类分子及其家属“格杀勿论”、“铲草锄根”。该县文革期间共打死逼死三千二百多人,其中“四类分子”就有二千一百三十人,占总数的三分之二。该县三海公社无辜杀死、逼死五百一十九人,其中谭礼一个大队就打死一百四十六人,基本是“四类分子”及其家属。檀墟公社杀死、逼死五百六十人,是灵山县死人最多的一个公社。灵山县全家被杀绝的,粗略统计有五百二十多户。

一九六八年八月四日,钦州县“联指”的杨立佑、黄雄等到邕宁县明阳农场去接收该场清查户口时拘押的普通农民群众黄天群等八人。返钦州途中,在邕宁县那齐又胡乱抓了一个正在田间割草的赶马车的农民。回到钦州小董后,除黄天群一人外,其余八人被莫名其妙地枪杀于附近的大虫岭。没有罪名,也懒得去编罪名。

一九六八年四月八日,浦北县农民覃明光到灵山县平五地界采挖草药,傍晚,被平五大队巡逻民兵捉住。在押往大队途中,覃多次要求上厕所,在临近大队部时才获准。当覃刚踏进厕所门口,押解民兵便用枪尾刀从背后将其刺死。系何罪名,事前事后均未说明。

一九六八年八月,南宁贯彻“七﹒三”布告,武力攻占小派据点。上思县调集一百多民兵赴南宁支援。在城里,他们接收了外单位送来的九名不明身份者,一律不加询问,全部枪杀,投入邕江。

更无理的还有:上思县黄某初被诬为坏人枪决后,其母及小弟前往收尸。黄母叫小儿子将死者身上的绳索解开,以期死者归阴之后能得到自由。派川所长黄国庆得知后,穷凶极恶地将死者的小弟也杀害了。又如东兴县民兵营长卢某上门捉拿“投机倒把”的农民卢可伟去大队批斗时,卢的儿子和弟弟上前质问抓人理由,该民兵营长竟然开枪将两人当场击毙。

文革中滥杀无辜,不仅数字惊人,而且手段极其野蛮残忍。再举钦州数例:

北海市高德公社东星大队召开群众大会批斗杀害当过伪保长的叶振时,大马刀砍下,血喷上空,人头断垂,与颈仅连一皮。与会民众惨不忍睹,有的妇女被吓得不省人事。

灵山县杀人,多数勒死,勒死一人不消几分钟。檀墟公社就有民兵营长和大队支书宣布:“各生产队把地主捉来,杀一个奖三元六角钱!”各队迅速把出身地主家庭的六十二人押到大队交民兵打死、勒死。从悬赏到屠杀完毕,前后不足两小时。陆屋公社南湖、陆东两大队把集中在公社修桥劳改的“四类分子”四十二人分两批打死勒死后,将尸体投入石膏矿坑,致使永远无法收尸。

合浦县西场公社某大队,一次杀害十七人,用绳索缚成一串,边推边打押到杨梅十二坝上,强令他们跳江淹死。未死者用木棒击头或开枪射击,鲜血染红江水。该县石康公社豹狸大队农民王传颂被斗打后,民兵营长卢毓用煤油泼在她头发上点火烧。头发烧光还不死,又把煤油泼在她身上再烧,终于活活烧死。

上思县平福公社公安大队的杀人指挥者,强令“四类分子”把何德益、黄廷两人双脚绑上,环晒场倒拖,慢慢拖死。该县公正公社枯那大队的凶手,割去张有义的阴茎及大腿肉,然后用炸药腌伤口,用开水烫伤口,张惨呼一天一夜方断气。

最惨无人道者,自然是剖腹食肝了。据一些典型材料,仅灵山县檀墟、新墟两公社就有二十二例,合浦县石康公社有十八例,浦北县北通公社定更大队有十九例,钦州县小董荼场有三例。一九六八年九月七日至十七日,上思县革委召开“农业学大寨”四级干部会,会上贯彻“七﹒三”布告,以三代会(农代会、工代会、红代会)名义在上思中学召开“群众专政”大会,公开杀害十二人,并将部分死者割腹取肝,拿到县革委饭堂煮饭。食肝者中竟然也有县、社领导干部。该县思阳公社武装部长王昭腾下到和星大队布置杀人,当晚杀了邓雁雄一人,并开腹取肝与凶手一起煮食。他还勉励人家都要吃,说吃了人肝胆子就大。次日,王又布置杀害四人,部腹取肝,传令每两三个生产队分一人肝吃,以示“共同专政”。

杀人奸妻在钦州地区不胜枚举。仅举一例:上思县思阳公社一妇女,丈夫被杀后,为凶手强占为妻,并生下两个孩子。至一九八三年全面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方得知现夫是杀害前夫之凶手,悔恨交加。为了不给仇人留下后代,狠心将两儿砍死,神经分裂,成了疯子。

辱尸毁尸。被害者死得悲惨,死后更惨。上思县思阳公社女青年陆玉江、灵山县广江小学青年女教师黄少萍、合浦县石康镇妇女陈国莲,被打死后又用棍棒插入阴道,裸体陈尸路旁。

浦北县北通公社博学大队刘维秀、刘家锦等人把刘政坚捆绑起来,连他十七岁的女儿一起押到山上,将刘政坚打死后,刘维秀等九名暴徒对刘女进行轮奸。最后将该女打死,并剖腹取肝,割去乳房及阴部。

东兴县那勤公社那柏大队枪杀张月业时,张中弹未死,公社“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主任陈德基便用雷管插入张的鼻孔内引爆,炸得血肉横飞。

钦州县城武斗,少数派广播员陆洁珍被抓获刺死后,凶手把她的裤子扯掉,把大号电光鞭炮塞入阴道,点燃爆炸,惨状难以言叙。

北海杀害一批武斗俘虏共十五人,掩埋在树林里。后怕走漏屠杀消息,又移葬别处。但还是不放心,决定毁尸灭迹。最后找来一批民兵,备好麻袋、石灰、香水、口罩、手套、锄铲、刀具等,把全部尸体挖出来剁碎,装人麻袋,沉入牛尾岭水库。残忍是无边的。柳州铁路局的一份调查报告记载了如下段令人作呕的文字:“六八年十月七日,因六月武斗死亡埋在桂林工务段后面山坡上的灵川县公路段黄绍鸿和九屋公社民兵石安保的亲属来取尸骨。上午,在桂林工务段的潘广志和唐景麟的积极配合下,武装强令桂铁地区党委书记钱星林等干部群众(包括小孩)五、六十人用手扒坟取尸骨。更残忍的是,,由于尸骨埋的时间不长,尸骨还有腐烂肌肉沾连,唐景麟即令他们脱衣服包尸骨,每人用舌头舔尸骨三下,扬言谁不舔就打死谁,吐口水也要打。在唐等人的威逼下,每人都被迫舔了三下尸骨。”这是一起罕闻的残忍事件。

在中共的煽动、策画、组织、指挥下,钦州文革被逼害者达两万二千一百余人,致死一万零四百二十人。

没有在这片血腥的土地上生活过的人们是难以想像出这种夙夜匪懈的深入血肉灵魂的恐惧的!

钦州地区不经政法机关批准,群众组织擅自成批杀人始于一九六七年七、八月,一九六八年春季与秋季“群众专政”、“刮十二级台风”时达到高潮,一九七零年上半年方告结束,历时长达两年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长期持续的街头恐怖、滥杀无辜,并非为法国大革命时期那样是国家权威消失的结果,也并非无政府状态之下的混乱所致。请看钦州地区各级临时权力机构更迭史:一九六七年元月底二月初,群众组织夺权,领导干部下台;二月,解放军(含县、社武装部)奉命“支左”,进驻各机关单位;三月,各级成立了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以军方为主,是临时官方机构;五月,各级政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一九六八年四、五月,成立了由军方、地方领导干部和群众组织代表结合的各级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是更具权威的 “一元化”领导机构。可见,文革全过程,包括街头恐怖时期在内,从未出现真正的无政府状态。不管是那一阶段的权力机构,对各地的杀人情况皆全然知情,许多县的公安局都派有专人收集各级各单位的杀人情况和进度(即掌握“敌社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领导机关和负责人汇报。地区保卫组(公安政法)也同样握全面情况,并向上汇报。各级领导不但“不加干涉”,而且并多领导者还到各地去大讲“阶级斗争”、“群众专政”、“刮十二级台风”。虽然没将“杀人”两字直接说出,但在当时杀人如麻的情况下,实际上是支持助长甚至煽动。一些县的领导人和各县的许多社队武装部长、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党支部书记还是大屠杀的直接策划者和组织指挥者。

不仅如此,当局还对杀人凶手进行种种嘉奖,致使不少人杀人以邀功。如钦州城郊复员军人梁卫东,为“立新功”,为安排工作,便杀三人,得意洋洋地前往县武装部请功。又如合浦县一大队文革组长,怕人说自已立场不坚定,策划杀人时把自己的外甥也列入名单杀掉了。一九八三年处理杀人事件时,自觉对不起外甥,亦无颜再见大姐,唯有自杀以谢罪。 “杀人者有功”,这绝非一句过甚之辞。全钦州地区杀人后入党的就有一千一百五十三人,杀人后提干的有四百五十八人,杀人后被招工的有六百三十七人(不含北海市)。

杀人凶手们还有不少被提升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

在中共的煽动下,在中共各级政权的策划、组织、指挥下,钦州地区文革中直接被迫害者达二万二千一百余人,其中被杀害及迫害致死者达一万零四百二十人。其酷虐之程度,史所仅见。钦州文革善后:给蒙受冤狱的二万一千六百余人进行平反昭雪(占蒙冤总人数的百分之九十八);给死者遗属发放了各种善后经费五百三十多万元。对严重犯罪者判刑一百九十七人(平均每杀害五十二人判刑一人,还不是判死刑);党政开除或行政开除留用二千一百零九人(平均每杀害五人开除一人党籍或政籍,即使开除公职,但仍可留用),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处份一千八百三十一人,国法党纪处份总计为四千一百三十七人(为受迫害人数的百分之十九,为被杀害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九)。

再让我们来看看中共官方文书《广西文革大事年表》有关文革中的杀人记录:

1968年7月:

16 日:从中午十二时至晚上,广西“四.二二”控制区---解放路、灭资路、上国街、博爱街等,被解放军和“联指”炮击。下午四时许,军区负责人召见广西“联指”常委,要求他们“掩护群众救火”。当时广西“四.二二”广播揭露自治区革筹、广西军区如此做法是“既当强盗又做官,既当道公又做鬼!”同日南宁市革委会、广西“联指”遵照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八日发出的《关于清理流窜人员的指示》,以“治委会”之名“清理”户口,抓捕了二百八十多人,杀害三十三人,还有的人被抓后生死不明。

24日:......同日柳州军分区曾于二十一日请示广州军区同意调动八县、两矿、一厂、一郊(即忻城、来宾、柳城、宜山、环江、像州、柳江县,八一矿,柳州钢铁厂,柳州市郊区)“联指”武装人员联合攻打柳江县福塘“四.二二”据点,共打死一百四十六人,开支现金十万四千多元,吃去粮食五万三千五百八十三斤。

同日〈广西日报〉头版发表社论......。这条消息发表后,全区进一步掀起了所谓对“敌”执行“群众专政”,刮起了杀人的“十二级台风”的狂潮,从城镇到农村,成批乱杀人。仅宾阳县在执行〈七.三布告〉中,全县每个公社都成批杀了人。从七月二十六日至八月六日的十一天里,全县被打死三千六百八十一人(其中:国家干部五十一人,教师八十七人,工人二十七人,集体工七十五人,农民、居民三千四百四十一人,使一百七十六户全家灭绝),占全县在文革中死三千九百五十一人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三。一九八三年除中央军委纪委为严明军纪,对参与杀人事件的军队指挥者给予应有的法纪、军纪、党纪处份之外,对乱杀人的当地指挥者、策划者到一九八三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后都给予了法纪、党纪、政纪的处分。

1968年8月:

5日:部队和“联指”攻打解放路基本结束。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四.二二”被打死一千三百四十人,抓获“俘虏”六千四百四十五人和居民二千五百人。上午九点左右,解放军和“联指”、“工纠”从解放路押送一批“俘虏”出来,走到广州照相馆门前,枪杀了二十六人。

6日:从南宁解放路、展览馆抓获数千“俘虏”和“流窜犯”后,广西“联指”一大批人对“俘虏”和“流窜犯”进行屠杀。对此,自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负责人召见广西联指总指挥颜景堂等主要头头,谈对“俘虏”的政策问题。

8 日:部队和联指攻打解放路全部结束。解放路及其附近三十三条街巷被炮击焚烧成了一片废墟。广西“四.二二”全部覆没。据不完全统计,围攻解放路和展览馆打死一千四百七十人,抓获“俘虏”九千八百四十五人。......都被当作“杀人放火”、“四类分子”、“坏头头”、“国民党残渣余孽”、“反(共救国)团”等“要犯”、“首犯”处理。被“俘”人员交各县拉回去“处理”七千零十二人,其中被打死二千三百二十四人,当作“要犯”长期关押二百四十六人。据一九八三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调查,解放军和广西“联指”攻打解放路一带,共烧毁三十三条街(巷),其中烧毁机关、学校、工厂、商店和民房共二千八百二十多座(间),建筑面积四十六万平方米,使街道的五个公社,一万多户,五万多居民无家可归,仅国家财产损失价值六千万元以上。

10日:自治区革筹小组、广西军区向毛泽东、林彪、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处理南宁市解放路一带问题的情况报告〉,对调动部队和“联指”武装人员攻打、炮击、爆破“四.二二”据点,以及双方对打时互相扔汽油瓶,企图燃烧对方前沿阵地而引起的火灾,烧掉解放路一带三十三条街(巷)和河边船舶的责任全加在广西“四.二二”一方。

同日河池军分区奉广西军区之命,在东兰县人武部召开“关于用武力解决凤山『七二九』(广西四二二凤山县七二九革命造反大军)问题紧急会议”。......对逃散在南山和北山的“七.二九”人员全面包围,抓捕了一万多人(当时全县人口共十万三千一百三十八人)。仅这一次“围剿”,全县枪杀打死一千零一十六人,占文革中被杀死迫害死总人数一千三百三十一人的百分之七十强。被杀害的人员中有国家干部工人二百四十六人,参加过红军的二十人,参加过赤卫队的十二人,参加过游击队的一百一十七人。全县八十六个大队,有八十一个被“联指”杀了人。经过武装围歼扫荡后,凤山县革委会终于在二十五日宣告成立。

1968年9月:

23 日:自治区革委会、广西军区给各军分区、柳州、柳铁支左联合办公室、各地驻军、各边防站发出〈坚决制止乱杀人、乱抓人的通知〉。这是鉴于许多地区对不同点的干部、群众,大抓乱杀,问题十分严重。〈通知〉发出后,由于全区并未停止执行左倾错误路线,派性没有受到遏止,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制止乱捕乱杀的有力措施,各地乱杀人的现象并未能制止。有的地方在发出不准乱杀人通知前,还抢先口头通知说要赶快杀,过几天就不准杀人了,结果这些地方出现突击杀人,乱捕乱杀比〈通知〉发出以前更严重。

…………

以上仅摘录部份尚未包括融水、武宣、来宾、玉林等重灾区的情况。那里还发生着吃人的事情。一九八六年及一九八八年,据从当事人,公安及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办公室的大量文件资料,光是宾洋县十几天到二十天,就杀了三千人,尸体铺满城里城外街道,连交通都因此而堵塞。而且,在一番血腥屠杀之后,又发生吃人,开始偷偷吃,后来不吃的人也被迫吃,成了大规模运动。有记录还注解“吃光”的定义,就是连脚底肉也吃光。

回顾历史,不难看出,中共的发展史,也是一部杀人史,文化革命是共产党邪灵附体全中国的一次大表演。共产政权必须通过暴力和杀人来维持其统治。持续的暴力恐怖是其自身的生存中不可缺少的。

(大纪元【九评征文】)
〔原题目:持续的暴力恐怖是共产政权结构中不可缺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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