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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了!广东省纪委下发的通知黑话连连(图)
 
伊冰
 
2003年8月3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9月11日(星期四)是阴历八月十五中秋节。这对于华人来说是个团圆节,对于达官显贵来说是个收礼受贿的好日子,对于小官贪官来说是个行贿升官不可多得的好机会。总之,八月十五中秋节吃不吃月饼、团圆不团圆已经并不重要。

中新网8月29日报导,广东省纪委近日下发《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不闯“红灯”不碰“高压线”,不收送“红包”,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廉洁的节日。省纪委重申,对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您知道广东省纪委不让闯的“红灯”是哪里的“红灯”吗? 不是交通用的红绿灯,不让碰的“高压线”也不是和电线杆子相连的“高压线”,这已经成为了官话,所以连纪委都不需要解释就都明白了。

不过对于很多网友来说还是“黑”话,没有实践经验的人很难往某些地方联想。

广东省纪委说的好,「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廉洁的节日」,不双规、蹲监、判刑,一家子团团圆圆吃着月饼坐在一起赏月多好!但这个时候和达官显贵们在一起的往往不是“糟糠之妻”。

报导说,今年1至6月,全省共有266名领导干部登记上交了无法清退的“红包”,其中厅级干部19人,县处级干部110人,金额合计143万元。省纪委还查出省直、广州市直一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购买了商场代币购物卡634万元。全省共查处收受“红包”的领导干部19人,涉及金额144万元。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借庆祝中秋、国庆之名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准用公款赠送礼品、互相宴请、大吃大喝,不准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等。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规定,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购物卡等各种形式的“红包”。

通知还强调,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不准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红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当然,问题不严重,广东省纪委也就不发出这个通知了,不管有没有效果,反正比不发出通知强,少一个贪官总比多增加一个贪官强。记得五六十年代从来没有发出过这一类的通知,那时候人傻,不知道送“红包”,也不知道要“红包”,一提“红包”,那是过新年送给孩子们的开心礼物。现在时代变了,“红包”二字被赋予了新的内涵,连“红灯”“高压线”这种和交通局打交道的词汇都被套用到色情场上去了。

时代已经与时俱进到这种程度了,再往前进,纪委会出什么样的通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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