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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年首次 自由亞洲電臺撤離香港(圖)
 
rfa 標誌(網頁截圖)
【人民報消息】3月29日星期五,美國之音的姊妹機構自由亞洲電臺宣布,由於香港新聞自由狀況惡化,該機構決定關閉在香港的實體辦事處,不再有全職員工駐紮香港,這以舉措標誌著該機構在香港近三十年的歷史畫上了句號。 據美國之音報導,自由亞洲電臺臺長方貝在聲明中說:「對自由亞洲電臺在香港的工作人員和記者安全的擔憂促使我們重新調整了在當地的運作。目前,雖然自由亞洲電臺將保留其在香港的正式媒體註冊,但我們不再在香港擁有全職人員,並且關閉了我們的實體辦事處。」 這一消息是在香港頒布《基本法》第23條後不到一週發布的。媒體觀察組織警告稱,該法將進一步侵蝕香港的新聞自由。 這項新法律是北京於2020年實施的備受爭議的國家安全法的延伸,該法將分裂國家、顛覆、恐怖主義和與外國勢力勾結定為犯罪行為。第23條在此基礎上,還將間諜活動、外部干涉和竊取國家機密等行為定為犯罪。 包括無國界記者(RSF)在內的新聞自由組織對香港新的國安法表示擔憂。 無國界記者組織亞太主任塞德里克.阿爾維亞尼在該法生效之前發表聲明中說:「通過將北京實施的國家安全條款納入香港當地法律,政府希望重新點燃一個由法治的幻覺,同時繼續打擊獨立的聲音。」 阿爾維亞尼說:「我們敦促民主國家向中共當局施加壓力,以全面恢復香港的新聞自由。」 自由亞洲電臺於1996年開設了其香港辦事處,28年後宣布撤離,主要原因就是香港開始實施國家安全新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方貝在聲明中表示:「香港當局的行動,包括將RFA稱為『外國勢力』,對我們在《第23條》生效後能否安全運營造成了嚴重的問題。」 美國之音聯繫香港保安局請其置評,但是到截稿時間為止尚未得到回覆。 多少年來,香港因其活躍和自由的媒體環境而備受讚揚,但隨著2020年國家安全法的出臺,香港的新聞自由以及其他公民自由狀況迅速惡化。 香港和中共當局否認該法律對香港的媒體環境造成了傷害,相反,他們表示該法有助於穩定這座城市。 香港獨立媒體面臨的威脅可以從出版商黎智英正在受到的國家安全審判中略見一斑。 這位76歲的英國公民被指控違反國家安全法而犯有「與外國勢力勾結」和煽動叛亂罪,但他否認這兩項罪名。如果罪名成立,黎智英將面臨終身監禁。 香港官員否認對黎智英的審判不公平,但新聞自由團體和西方政府譴責這些指控是出於政治動機且毫無根據。 儘管自由亞洲電臺離開了香港,但該媒體表示將繼續報導這座城市。 方貝在聲明中說:「此次重組意味著自由亞洲電臺將轉而採用一種新的方式來報導封閉環境中的新聞。」 她說:「對於依賴自由亞洲電臺及時、未經審查的新聞報導的香港和中國大陸的受眾來說:請放心,我們的節目和內容將繼續進行,不會中斷。」△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24/3/30/8174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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