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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刚”成流行梗 “官二代”嚣张是常态(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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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报消息】一句“我爸是李刚”让中国人对十几年前发生在河北大学里的一桩车祸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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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中国大陆,每年死于车祸的人已超过10万,多年来一直高居世界榜首。车祸对中国人来说,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然而,河北大学的“校园车祸”却在当时引发了强烈的、甚至在此后也一直经久不衰的关注。中国人为何对此案久久不能释怀?其实,答案就在那位叫嚣“我爸是李刚”的肇事者身上。
肇事者名叫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男,22岁。他2010年6月从大学毕业,不久便在保定某单位入了职。同年10月16日晚9点半左右,他开车进入了河北大学的新校区,即河北大学工商学院的校园内。在短短5分钟后,他撞倒了路上的两名女生。其中,名叫张晶晶的受了重伤,后经治疗得以康复;而另一位名叫陈晓凤的女孩,在抢救无效后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当时负责侦办此案的警方以及当地政府一直都宣称,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然而,对此案进行了深入调查的记者、律师以及众多目击者们却认为,事实并非如此。
首先,李启铭在事发约一小时后被查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51毫克/毫升;很明显,这就是酒驾;
其次,他的车速始终成谜。10月19日,警方在《速度鉴定书》上写道,“无法计算车速”。到了11月1日,警方的另一份《鉴定结论通知书》却突然得出结论,称其车速为45到59公里/小时。即便是这样一个毫无根据的车速,网文《“我爸是李刚”果然不是肇事者的狂想、幻象》的作者也认为,按照校园的限速是“5公里/小时”来算,45到59公里/小时“已是规定的9-12倍了”,也“大大超过了市区道路规定限速”。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在《河北大学校园“飙车案”调查》中写道,「所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目击者都称,李启铭开车“车速很快……过减速带都没有慢下来”、“跟电视上的飙车一样”;有目击者推测,车速“足有80至100迈”,否则“人不会飞起来”、“不会把人撞死”。
就算李启铭不知道校园里有限速,不知道开车经过的地方是“平时就有好多人在那里打羽毛球、练习轮滑、练功”的学生休闲场地,也一定会在路上看到不少行人,因为他本人还差点撞倒另外的目击者。其实,从警方的鉴定中就能看出,他明知自己在一条不宽、且人也不少的路上开车,却依然猛踩油门、不踩刹车。
可见,这起车祸并不是意外,而是借酒发飙、故意为之。对此,陈晓凤家属的代理律师张凯认为,“肇事者在撞人前后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性质特别恶劣”,“是明显的故意放纵行为”,“不属于一般的交通肇事案,……应该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既然犯了罪,被判刑是在所难免的。但此案最大的看点就在于,尽管中国有上亿人在围观,也期待法院能还原真相、公正审判,但最终,李启铭却还是以“交通肇事罪”,被轻判了6年。据张凯律师披露,此案“没有实现公开审判”,从“侦察、审查、起诉以及最后到法院开庭,整个过程都包括大量不能说服我们的程序违法的地方”;“大量的媒体、民众都没能进入法庭”,“在封闭的环境下……,法庭到底怎么审理,我们都不知道”。
这意味著,即使当时民情汹涌,民意昭昭,也无法使这起案子水落石出;司法正义从头到尾都没有实现过。2013年5月,有不少人在微博上爆料,李启铭服刑两年半后,已提前出狱了。尽管监狱方面不承认此事,但从整个案子都处在“封闭的环境”下来看,犯人不在牢中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当然,要做到这一切,“我爸是李刚”也就成了关键。首先,李刚是谁?经警方证实,他是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的一位副局长,而事发地点河北大学就在他所在分局的管辖区内。难怪李启铭开车耍威风时会搬出老爸,那句“我爸是李刚”大概是想说:这片都由我爸管,你们还敢管我?
中共国的官官相护、沆瀣一气由来已久。据说,事发前两个月时,李刚的上级部门——保定市公安局刚替河北大学校长兼党委书记王洪瑞摆平了他的学术造假丑闻。两个月后,“恩人”的同僚家属突然“官司缠身”,那就得由河北大学来“投桃报李”了。这种“投桃报李”是没什么恩义和感情的;说到底,还是因为大家都姓“党”,不能给组织抹黑;要一致对外,把刁民们的不服“扼杀在摇篮里”。同时,河北大学也得把自己摘干净,毕竟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有著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样一来,校长王洪瑞就跟李刚不分彼此了。
在警方取证过程中,河北大学至少给李刚帮了两个大忙。
其一、迅速将受害人家属封控起来;当陈晓凤的父母等一些家属找到学校时,有关人员就将其安置在省招宾馆的两个房间里。而在对面房间,还有两位老师进行监视。据陈晓凤的哥哥说,他“打电话时感觉有人在偷听,自己出宾馆大门,服务员或门卫都跟著”。后来,当有记者以亲友的身分去探望张晶晶时,也遭到了医生、护士的盘查;记者进入病房,房门立刻被锁上,门外还有老师在看守。同时,为促成李刚与受害人家属私了,校方人员还亲自带著其夫妇二人、三番两次地与家属见面,别提多殷勤了。
其二、对内封口、对外公关;10月17日,河北大学某辅导员在群发的短信中写道,“不要听信谣言,不要散步谣言”。随后,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很多目击者都不愿接受采访,甚至否认自己在现场,他们的理由是“学校已封口”。有“11位目击者也一再要求记者不能透露个人信息”。还有学生反映,“论坛里对于学校不利的言论大都被删了”。此外,武术协会的成员也表示,自己的协会已“下了全体封口令”。从头到尾,河北大学及其工商学院的校园网上根本就看不到“任何关于此次撞人事件的文字、图片”。
校方一边在校内封口,一边又安排自己的人员去接受个别媒体的采访,比如“组织了16日事发时值班的门卫接受中央电视台专访”。不但学生被采访时,“后面总是得站著两个领导”;面对媒体,校内人员也在竭尽所能地袒护学校和李启铭。比如,那个接受央视采访的门卫说,当时“车速不可能有80迈”,不存在“飙车现象”,他也不认为肇事者“一身酒气”。又比如,一位院长办公室的主任说,“学校施救很积极,比较到位”;他与新闻中心的主任一样,全都否认学校下了“禁口令”。学校还对外宣称,他们“从来没有封锁消息”,而是“一直在努力公开信息……”。
懂得利用媒体的,不只是这所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大学,还有肇事者的父亲、在大学一带称霸的副局长李刚。律师张凯在公开信中披露,当时李刚主动找到央视,使他和儿子获得了在《法治在线》栏目“现身道歉”的机会。“央视独家采访李刚,无休止地播放李刚父子的忏悔和哭诉”,立刻在网上引起哗然,因为“悲痛欲绝的受害者亲人却没有机会在这里诉说他们的遭遇”。
要知道,李启铭当时已被关进看守所,“只有公、检、法工作人员和律师才有可能进入看守所,其他人根本不可能”。央视一旦进去了,就是“违规”;看守所就有了“滥用职权或央视协助串供的可能”。
然而,从那以后,不但没人去查办看守所的渎职、滥权行为,连其它的各路媒体也被“整体性噤声”,因为“有权力部门已下令……”。
一年后,海外“新纪元”媒体在《“打黑记者”王克勤被整肃探究》的文章中爆料称,“中国经济时报”的“首席记者、被誉为中国‘打黑记者第一人’的王克勤被停职,他……获报社分配的房子也被收回”,一直领导的“调查报导部”也被“连锅端”。文章指出,他被整肃、打压有三个原因,其中之一就是“让‘我爸是李刚’的河北飙车死人案的真相曝光天下”。
按照维基百科的记载,王克勤在报导此案时就已经“被谈话”了。当时,“大量报导事件的大陆媒体和报纸基本上都停止了有关消息的报道”,而背后操刀的就是中宣部。
一起发生在地方的案子,竟累得中央直属部门为其遮丑,这是中共在变相承认,培养了害群之马的“党”难辞其咎!中共不解决问题,只解决发现问题的人,在李启铭的“飙车案”中再次被发挥到极致。这表明,中共才是问题的制造者。
此外,为维护“党妈”的颜面,保定警方又采取了哪些漏洞百出、难以服众的损招呢?
其一、让难以避嫌的公安局来办案;
一个公安局分局副局长的儿子犯案,中共的各级部门从大学、党媒、看守所到中宣部,都在想方设法息事宁人、包庇肇事者。那么作为自己人,上级单位保定市的公安、司法部门也决不会袖手旁观。
当有人质疑,李刚所在的北市区警方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该回避”时,保定市的司法部门就立刻回应,要“采取异地审判的方式”,即由望都县公安局来侦办此案。然而,该县公安局也同样是保定市公安局的下级单位,等于是左手倒右手,根本就无法做到真正的“避嫌”。
其二、让现场的监控录像消失;
关键的目击者被集体“封口”后,人们便将焦点集中在案发现场的摄像头上。随著要求公布现场监控的呼声越来越大,校方干脆声称,已将视频移交了警方,但公安局却表示,“因为撞人点处于拐角处,摄像头没有拍到”。监控没拍到,摄像头坏了,视频弄丢了,这些理由究竟会在什么样的案件中出现,不妨参照过往发生的红黄蓝事件、唐山打人案、胡鑫宇失踪案等涉及权贵违法、犯罪的案子即可。
其三、伪造肇事车辆的车速鉴定;
从最开始的“无法计算”到后来的“45到59公里/小时”,警方似乎对肇事车辆的车速鉴定很伤脑筋。如果从目击者那儿取证,李启铭故意撞人的罪名就成了实锤,因此只能往意外的“交通肇事”那个方向去合理编造。
或许是因为编造者怕有天东窗事发,不敢担责任,于是写著“45到59公里/小时”的车速鉴定书上竟没留下鉴定人的名字,而日期也“低级黑”地写成了鉴定书被送往北京鉴定的那一日。估计那人也信心十足:咱上面有人,不怕造假穿帮。中共官僚们向来如此,不问你“信不信”,就问你“服不服”。
其四、在受害者尸体上动歪脑筋;
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对鉴定车速来说,尸体是关键证据”。警方“无法计算车速”时,就逼著陈晓凤家人“从速火化尸体”;伪造“45到59公里/小时”的车速后,又逼著陈家同意将尸体交给警方解剖,即“破坏尸体”。对此,记者王克勤匪夷所思,保定市公安局“已经认定肇事方负全责的非常清晰的酒驾、肇事、逃逸、命案,……在异地办案人员的操弄下,死者的死因反而变得扑朔迷离,谁是幕后的操手?难道还要给死者弄个疾病死不成?”
看著案子已成僵局,中共各个级别的警方、官方就开始来横的了。一方面,张凯律师被自己的事务所要求“中止对此案的代理”,因为“主任受到北京司法局的警告”。后来,他不仅被解雇,还遭到一群有著官方背景的凶徒一路追杀。
另一方面,陈晓凤的父亲被迫与律师“解除了代理合同”,因为“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家里的公务员被领导谈话,还有村支书……让其放弃”。随后,他又与李启铭的委托代理人匆匆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
由于“李启铭亲属赔偿死者陈晓凤家属46万元”,法庭就认为,李启铭是“积极赔偿”,能获得“从轻处罚”。这样,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罪”变成了“交通肇事罪”,凶徒被轻判、在牢里还获得了减刑。
看来,“我爸是李刚”还真不是玩笑话。李刚在儿子犯案后,能同时让河北大学对学生下封口令,让中宣部对媒体下禁令,让北京司法局向律师事务所发出警告,让村干部向受害者家属施压、动粗;说到底,还不是因为有“党妈”在背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一个基层官员的儿子犯案,中共却当起了“保护伞”,这还有何公信力可言!宁可颠倒是非黑白,打击正义记者、人权律师,让受害者蒙冤,也不惩奸除恶、正本清源。这只能表明,中共本身就是一种邪恶的存在。不难想像,在恶党的包庇下,中国社会只会出产更多的李刚和李启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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