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与人斗其乐无穷。

【人民报消息】在北方的一个小村庄,有一对夫妻,丈夫本来是城市的一名教师,「反右」运动中,属于被遣返对像,因此回到了农村,结束了教书生涯。 当「文革」的风暴袭来,他们夫妇二人就都被打入了另册。他的罪名是「五类份子」,他妻子的罪名是:「右派份子的臭婆娘」。 他们结婚多年,没有孩子。他妻子长得很美,皮肤白净、浓眉大眼,身材也很好。但不知是否生活坎坷所致,她姣好的脸上却一直笼罩着一层洗不掉、吹不散的忧郁,谁也没见她笑过。 他们是一对苦命人,夫走妇随。她只是个家庭妇女,丈夫背黑锅,她自觉矮人三分,平时绝不多言,地里活干完就回家,忙完家里就下地劳动,家里、地里是她活动的两块天地。 每天,她和「五类份子」一起,早早便起来扫街,然后虔诚地跪在地上,向「伟大领袖毛主席」请罪,数说自己的反动罪行。然后就是下地服役,接受专政组的监督劳动。 实际上,她头上这顶「臭婆娘」的帽子也是可戴可不戴的。但凭女人的直觉,她心里很清楚,给她扣帽子、实行管制,完全是因为她姿色姣美。她已经从专政组长那双眼睛里看出端倪,那眼里闪射着淫邪刺人的恶光。她不敢告诉丈夫,怕丈夫做出丧失理智的事。兔子急了也咬人,大丈夫不能保妻室平安,那不是枉为人身吗?她不对丈夫说,暗自留意而已。她很清楚,只要她放松警惕,顺着专政组长的意思去做,丈夫和她立刻就会平安无事了。丈夫会变成改造彻底,已脱胎换骨的「右派」;她的「臭婆娘」名字也会一笔勾销……但她不会做那种选择,她下了决心: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她是劳动家庭出身,派什么活干什么活,农村的各种体力活难不倒她。如果和丈夫派到一起干活,她还能帮助孱弱的丈夫。 这天,她被派去收玉蜀黍杆。而专政人员坐在田垄上,监督她劳动。几个半大小子凑过来,围住她。不知是不是受人指使挑唆,这伙半大小子硬逼她将衣服脱光。她受过各式各样低三下四的屈辱:罚跪、爬街、敲着锣游街……现在,硬要逼迫她在异性面前脱光衣服,她不甘凌辱,本能地缩成一团,手紧紧攥着衣襟。这伙小子见她不服从指挥,便一窝蜂似地拥上来,你推我拽,又撕又扯,她最终没能护住自己,赤身裸体地横陈在光天化日之下。 丑剧,没有到此完结。一个半大小子更坏,他顺手折下根又粗又壮的玉蜀黍杆,朝她裸露的阴部使劲戳着。她惨叫着,哀求告饶,本能地用双手去护住隐秘处。片刻时间,两股间、手腕上到处是鲜血淋淋。 监督她劳动的专政人员就在旁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这一切的发生,这幕丑剧是不是他导演的,不得而知。 ……四周慢慢安静下来,像变成一片死寂的荒漠。可是,她求生的欲望还没有泯灭,纵然这样,她还要忍辱活下去。她穿上被撕得条条缕缕的衣服,凭藉暮色的掩护,忍痛含辱地爬回了家。她不愿向丈夫吐露全部实情,只说在地里挨了打,正巧「身上也来了」,太难受,要丈夫去向村专政组请个假。 丈夫去了大半天才回转来,他说挨门哀求,竟「感动」不了「上帝」,专政组长的口谕是:「要正确对待群众运动,对待革命群众。改造就是要脱胎换骨,褪层皮流点血算个啥?明天照常扫街劳动!」 漆黑的夜里,她和丈夫蜷缩在破旧的土炕上,抱作一团。泪水流进嘴里,又苦又咸。如果能嚎啕大哭,他们内心的积郁愤懑也许能排遣一些。可眼下却不敢哭出声来,万一让那个年月晚上在街巷巡逻的专政人员听到了,又会被加上一条罪状:对专政不服气。他们只能掩面而泣。他们脸贴着脸,哽咽低诉,思前想后,哪有活路?她将白天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了丈夫,丈夫的牙咬碎了,嘴唇在滴血。 罪已经受够,侮辱也该到头,生活也该结束,将一切希冀寄托在来世吧!他们决心已定,紧紧抱着,度过人生最后一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早上,「五类份子」扫街的时辰已过,怎么还不见「老右」和他的「臭婆娘」?专政人员破门而入,立刻惊住了:屋梁上,悬吊着两具尸体。两口子用的一根绳子,一人一头,脸对着脸,彼此相望,好像还有话要说。 专政人员的惊慌立刻便转变成义愤,在那个时候,自杀就是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就是「现行反革命」。这种罪名,足可以让造成他人死亡的专政人员逃避各方面的责任。他们命令其它「五类份子」从屋梁上卸下死尸,当时男的已经气绝,女的还有口气。 由专政组长主持,在现场召开了斗尸会,「五类份子」们一个个面如死灰,筛糠一般。周围是围观的革命群众,他们胆颤心惊地举着拳头,在专政组长的带领下,高呼口号:「罪该万死!罪该万死!……」声音参差不齐,毫无生气。 专政组长指派几个「五类份子」去埋尸。这时女的似乎还在动呢!谁敢去干这埋活人的事?几个「五类份子」扑通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我们有罪!罪该万死!罪该万死!罪该……」专政组长气汹汹地从旁边人手里夺过铁锹,恶狠狠地朝女的头上直劈下去,立刻,头脑碎裂,鲜血四溅。 他们的尸首被拖到村外,朝乱水沟里一扔,撒上一层薄薄的沙土完事,等人去场空,几只野狗便窜过来……他们连具尸首都没有留下来。 这样的故事,在「文革」中随处可见,根本不算什么,在那个年代,以阶级斗争为名,可以随意贩卖私欲、随意给别人扣帽子、随意决定人的生死;在那个年代,以革命之名,可以剥夺人的自由、剥夺人的尊严、剥夺人生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