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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民簽證新規:申請人須證明可負擔醫保(圖)
 
10月4日,川普政府宣佈,申請美國移民簽證者必須要證明其能夠支付美國醫保。

【人民報消息】白宮10月4日發佈一份總統公告,要求未來的移民簽證申請者要證明他們有能力承擔美國醫保。申請者如果無法提供在入境美國的30天內可獲得醫保的證明,或者無法自行負擔醫療費用,將不得入境。 根據白宮的聲明,川普(特朗普)總統的舉措旨在保護美國公民可以享受醫保福利,同時保護美國納稅人的利益。這項措施將於2019年11月3日生效。 川普在公告中說,新措施適用於尋求通過移民簽證進入美國的人。要求籤證申請人(包括與在美國家人有聯繫的人)在獲得簽證之前,必須證明自己在入境美國的30天內會有醫療保險或證明自己有經濟能力支付醫療費用。 這項新規定將採取進一步的措施,要求任何希望移居美國的人蔘加私人保險(包括依靠家庭成員的健康計劃),或擁有支付重大醫療費用的財務途徑。 總統公告說,新措施不會影響任何人獲得庇護或者難民身份的資格。新措施也不適用於美國公民的非公民子女。 白宮稱,川普的這一措施也是旨在推動移民的自給能力,保護美國納稅人。 「川普總統發佈了一項移民計劃,該計劃將使我們過時的移民法律現代化,並轉爲『擇優制』。」白宮說。△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9/10/4/6980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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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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