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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特色離奇死法不完全報告
於是我就想查查中國人在進入公安機關後會有多少種離奇死法。上網搜了搜,發現死法很多,很有創意,也很有中國特色。其中有: 1、2009年12月11日,陝西女子王金俠被富平縣公安局帶走「問話」,20小時後非正常死亡。其家屬稱「手腕、腳腕上有明顯勒痕,雙下肢有明顯青傷和腫脹,背部和腰部有出血點,嘴上還有血印」。警方堅稱是「情緒激動緊張爲死亡誘發因素。」史稱「激動死」。 2、2010年3月27日,四川綿陽的蒲澤民因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經兩次審理都因證據不足未能宣判,卻莫名其妙地死在看守所。史稱「證據不足死」。 3、2010年2月18日,河南青年王亞輝被河南魯山縣公安局帶走後死亡。其家人稱王亞輝屍體背部、手臂有大塊淤青和傷痕,頭部破了一個洞,乳頭被割掉,生殖器也有傷痕。對此,公安機關稱「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審時喝開水突然發病死亡的。」史稱「喝開水死」。 4、2010年2月16日,江西省修水縣看守所在押嫌疑人陳緒金突然死亡。儘管死者「眼眶、額頭、鼻樑、前胸有多處醒目的傷痕和血漬,頸部還有一片明顯淤青」,但警方仍稱其是「繫上廁所時摔倒猝死」。史稱「摔倒死」。 5、2010年3月2日,在內蒙古託縣看守所的任懷光突然死亡。其家屬稱死者「臉部、耳孔、胸部、腿部有多處傷痕,有的傷口還帶着血跡」。但警方對其家屬稱「是其夜裏上廁所時跌倒所致」。史稱「入廁死」。 6、2009年11月8日,被強制隔離戒毒的少女郗紅在內蒙古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死亡。針對許多網站發佈的「貌美19歲少女在呼和浩特戒毒所遭強姦毆打致死」的說法,內蒙古勞動教養管理局負責人回應稱:「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郗紅因異位妊娠、失血性休克,致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史稱「妊娠死」。 7、2009年6月25日,畢業於中山大學的林立鋒因精神錯亂被關進吳川市第二看守所,24小時後死亡。檢察機關作出的死亡鑑定稱:「全身多處傷痕,七根肋骨骨折,內腔大量出血。」但吳川市警方給出結論是「其在看守所內發狂而死」。史稱「發狂死」。 8、2009年3月27日,犯罪嫌疑人李文彥在九江市看守所死亡。死者頭部有幾處青紫傷痕,但看守所稱是其「半夜做惡夢後死亡」,史稱「做惡夢死」。 9、2009年4月11日,19歲的陳某強在福清市治安拘留所突然死亡。福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劉明說,有關人員「看到陳某強睡姿不對,叫其不應,發現其已昏迷不醒」而死。史稱「睡姿不對死」。 10、2009年3月23日,犯罪嫌疑人溫龍輝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死亡。其家人稱在「3月24日看到看守所監控錄像顯示,一男子蹲在床上,被一塊黑布矇住頭部,遭到4個人毆打近20分鐘後倒地」。次日,該錄像被刪,看守所稱其「是因爲從床上摔下來」而死。史稱「從床上摔下死」。 11、2009年3月2日,犯罪嫌疑人羅靜波在儋州市第一看守所遭同監室的幾名嫌犯毆打致死。警方稱是其「不肯脫衣服洗澡」而死。史稱「脫衣死」。 12、2010年6月6月,犯罪嫌疑人蔣增滿(溫嶺市菸草專賣局原局長,因涉嫌受賄被刑拘)在看守所內突然死亡。警方稱其是「在洗澡時突然暈倒而死」。史稱「洗澡死」。 13、2009年12月12日,犯罪嫌疑人邢鯤在昆明五華區小南門派出所內死亡。公安機關稱其「背上的傷痕是市民制服邢鯤過程中形成」,「邢鯤用紙幣打開手銬,拿出鞋帶上吊身亡」。史稱「鞋帶自縊死」或「紙幣開手銬死」。 14、2009年2月8日,犯罪嫌疑人李蕎明在晉寧縣看守所死亡。其「頭部左後方有一個大約5釐米的傷口」,「顱內出血非常嚴重」。但公安機關的解釋是:李蕎明「是由於他與同監室的獄友玩『躲貓貓』致死」。史稱「躲貓貓死」。 15、2008年,吉林人王國春被警方刑拘。6天后其家人被告知,王國春27日凌晨在睡夢中自然死去。史稱「睡夢死。」 16、2010年11月25日,廣東茂名男子戚業強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突然死亡。其家人稱醫生解剖時發現肺部有很多淤血。但警方稱「可能是蓋被子悶死的」,史稱「蓋被死」。 17、2010年4月7日,犯罪嫌疑人薛宏福被發現死在拘留室洗手池中。湖北省政法委組織的調查組給出的結論是「排除他殺,認爲薛宏福自殺溺水死亡」。史稱「洗臉死」。 18、2009年5月3日,在內蒙古達拉特旗公安局接受訊問的嫌疑人王某突然死亡。公安機關給出的說法是「犯罪嫌疑人在民警的看護下去了衛生間,在民警向其遞送手紙時嫌疑人突然死亡」。史稱「遞手紙死」。 19、2009年11月13日,犯罪嫌疑人於維平死於威海市乳山市看守所。其家人發現其胸部有小洞,當時被告知是摳掉的粉刺。屍檢結果爲「針類銳器反覆刺戳胸部致心臟破裂死亡」。史稱「摳粉刺死」。 20、2007年4月,不滿18歲的郅國玉在河北省贊皇縣看守所死亡。警方稱他是呼吸衰竭致死。史稱「呼吸死」。據查,享受同樣「殊榮」的還有36歲的周凌光,他於2010年3月18日在廣州市少年教養管教所死亡,官方給出的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臟驟停」。 21、2008年3月14日,開封勞教所二大隊楊隊長稱學員穆大民多天沒洗澡,讓兩名學員架着穆大民在自來水籠頭下衝水,當時氣溫很低,衝完水後穆大民倒地死亡。史稱「沖涼死」。 22、2010年4月9日,勞教人員董雄波在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死亡。身高1米80的他死時體重僅35公斤,雙腿細如竹竿,肋骨根根分明,慘不忍睹。史稱「骷髏死」。 從網上查詢,還有許多同類死亡的案例,就不一一列舉了。如2007年7月31日馬志新在黑龍江亞布力林業公安局看守所被毆打致死;2008年7月2日,長春市民張慶被毆打死於長春市第三看守所;2008年4月2日桂林法官黎朝陽死於廣西興安縣看守所;2009年3月8日,19歲的高中生徐梗榮在陝西丹鳳縣公安局的審訊中猝死…… 除此之外,中國人還有更多其他死法,如「三年自然災害」導致的「飢餓死」;如因政治運動導致的「運動死」等等,這些數字都是以千萬計的。還有近年來因爲暴力拆遷導致的「拆遷死」以及因爲司法黑暗而導致的「上訪死」,這個數字也是不可低估的。 至於因疾病、交通事故、有毒食品等方面的死亡也很多,但那些死亡種類其他國家也有的,不具有中國特色。 現在,有人企圖以此來指責中國的人權問題,這是不值得駁斥的。其實,中國人想怎麼死,那是中國人民自己的內部事務,外國人是無權指責的。難道外國就沒有死亡?所以,中國人的各種特色離奇死法兒,是全體中國人民明智的選擇,他國無權干涉。 參閱文獻: 1、《河南稱「嘔吐死」嫌疑人骨折爲搶救所致》,載2012年5月26日《法制文萃》。 轉自:作者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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