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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厢情愿的姚明粉丝和姚明的选择
 
郑善
 
2010年5月2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姚明通过其媒体团队在22日向外界宣布,叶莉在美国德州休斯敦当地时间21日下午产下一女,重3.6公斤。不过姚明拒绝回应他的女儿的国籍问题。他说女儿的国籍问题是隐私。

但是尽管如此,一厢情愿的姚明粉丝还是最关注他的小孩的国籍问题。粉丝们认为姚明的妻子应该在中国分娩。更不应该让小孩成为美国人。甚至有激进的粉丝指姚明的小孩如果是美国国籍即等同姚明叛国。有网友指出中国《国籍法》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叶莉在美国生产,孩子自动成为美国国籍,感情上让以姚明为骄傲的中国球迷难以接受。也有粉丝说,如果姚宝宝将来继承父业打蓝球,那么她就不能代表中国队参赛,而只能代表美国队参赛,这无疑是中国篮球的一大损失。

姚明的妻子应该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分娩?孩子生在美国按照美国或中国的国籍法有什么后果,孩子有什么样的国籍,我想姚明和他的妻子以及姚明在休斯敦开餐馆的父母亲都是他们反复认真深思熟虑的考量而作出的最后决定。就像中国众多的明星一样,姚明做出了无悔的选择。如果要问姚明为什么要做这样的选择,那么我也想问为什么李连杰的两个女儿和他本人都加入了美国国籍。郎平和她的女儿也都成了美国公民……中国每年有8万人申请成为美国公民。在中共的“加入美国籍,就失去中国籍”的高压下,每年仍有四万人成为美国公民。而每年有100多万世界各国的人移民美国!为什么大家都和姚明有同样的选择?

也有人替姚明辩护说,叶莉之所以要选择在美国生孩子,是姚明想要有五个孩子,而如果在中国超生一个孩子的话,根据中国的计划生育规定,他们就要被罚款10亿多人民币…。但是我认为这不是根本的理由。因为姚明早就说了,没钱就不生。从姚明粉丝痛心疾首的反应和指责来看,他们认为姚宝宝是美国籍就等同姚明叛国。叛国是比不忠、不爱国更恐怖的罪名。文革中的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唱忠字歌,忠不忠看行动,只要带上不忠的帽子,都是诛连九族的罪名,更何况“叛国”罪?姚明和他的全家来美国定居多年且事业有成,无论是道义或道理上都应加入美国国籍,为什么他至今没有美国籍?他有难言的苦衷。一句话是“人言可畏”。这可畏的“人言”来自姚明的“粉丝”。“人言”是可以杀人的,30 年代的明星阮玲玉死于“人言”。这“粉丝”成了逼人的巫公,巫婆,造反派。也许就是为了摆脱恐惧。出于护犊之情,所以姚明把女儿生在了美国。姚明的选择是千正万确的。他的女儿一出生就受到美国宪法第十四条的保护,成为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而且这个国籍的天赋人权在她18岁之前都受美国法律的保护,无人能剥夺。30年以后,姚宝宝可能角逐总统宝座,了却了望女成凤的姚明心愿。

对比可怕的中共“国籍法”,姚宝宝还没有中国籍,就被“不承认双重国籍”拒之门外。她刚出生,谈不上定居外国自愿加入外国籍,就自动丧失“中国籍”。她刚出生就被剥夺了天赋人权。这是一个没有人性的国籍法带来的后果。很多中国留学生夫妇在回国时不能把没有中国籍的子女带回国。在国内的涉外婚姻的子女,母亲是越南,朝鲜人的,母子都是”三无人员”,无国籍,户籍,无居住权。这个可怕的国籍法已夺走了几百万原来有中国籍的海外华人的中国籍,更不用说要“恩施”给新生命以中国籍。如果中共能不折腾,能安分守己坚守中国公民的中国籍,那么姚明本人也可毫无顾忌的加入美国籍,像所有双重国籍的运动员一样,比赛时只要举举手声明一下“我代表x国比赛”即可,更不用说姚宝宝了。可见中共 “国籍法”是挑起群众斗群众的罪魁祸首。只要中共一天不倒台,折腾就一天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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