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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判胡佳引發國際社會強烈反應(圖)
 
2008年4月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共日前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對著名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引發國際社會強烈反應。美國國務卿萊斯在北約高峯會上公開譴責中共當局對胡佳的法庭判決;歐洲議會兩名重量級議員對胡佳被北京當局判刑表示失望與憤怒;總部位於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強烈譴責中共利用法庭打壓異己,要求中共兌現其改善人權的申奧承諾;國際記者聯會亦譴責中共判胡佳入獄,並要求中共撤銷對胡佳的判刑。

美國務卿公開譴責中共

4月3日,美國國務卿萊斯在北約高峯會上公開譴責中共當局對胡佳的法庭判決。她表示,這一判決不符合人權的利益,不符合法律的利益,也不符合中國的利益。她並表示,美國對此深感焦慮。

美國駐華大使館發言人斯蒂文森也對《今日世界》記者說,美國將繼續對北京施壓。斯蒂文森說:「美國政府官員,包括美國國務卿賴斯今年二月在訪問北京與中共外長楊潔篪會晤時,就曾敦促北京立即釋放胡佳。」

她說:「美國官員將繼續利用與中共官員在北京和華盛頓舉行各種會見的機會,就有關問題,特別是胡佳一案表達關注。」

斯蒂文森表示,在美方看來,胡佳一直在中國法律體系內從事保護公民權益的活動,而這些活動是對中國加強法治的支持,這些活動應當得到稱讚,而不應受到壓制和懲罰。

歐洲議會議員表示憤怒與失望

歐洲議會兩名重量級議員,今天對中國維權人士胡佳被中共當局判處徒刑表示失望與憤怒,並堅決要求中共釋放胡佳。

歐洲議會與中國關係代表團主席史德柯斯及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芙洛特瑞在剛發佈的共同聲明中表示,歐洲議會議員對獲悉胡佳被判處監禁感到「失望與憤怒」。

聲明中並指出,宣判胡佳有罪證明目前中國極度不正常的動向,同時所有對言論自由所做的努力,正被當局認爲是顛覆國家權力及社會體系的煽動行爲。

兩名議員在聲明中,也對胡佳及他的家庭尋求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表示敬意,並堅持應將胡佳從監獄中釋放。

今年一月十七日,歐洲議會曾通過一項決議案,強烈譴責中共當局拘捕胡佳,並要求立即將他釋放。

「人權觀察」嚴重關切

而設在美國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發言人貝克蘭認爲,胡佳被判刑是中共當局在奧運會前打壓異見人士的一個組成部分。

貝克蘭說:「這是一起令人嚴重關切的案件」,在北京奧運會即將舉行之際,胡佳案是以顛覆罪被判徒刑的最新一起案例。

他說:「胡佳是中國最知名的主要人權活動者,胡佳案得到了國際社會的相當關注。」

貝克蘭表示,胡佳被判刑既是向中國國內其他的維權活動人士發出一個信息,也是向國際社會發出一個信息,也就是中共當局並不在乎其國際聲譽。

貝克蘭說,現在是國際奧運會採取干預行動,保護中國人權的時候了。他說:「國際奧運會目前一直對有關人權問題保持沉默,但是現在應該對此大聲疾呼了。」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強烈譴責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強烈譴責中共當局的行徑,他表示胡佳長期以來不斷披露中國內地人權的狀況以及社會的黑暗面,中共對其重判再次顯示其壓制一切反對聲音的獨裁本質。

何俊仁說,「因爲今天中共當局爲了維護其專制統治,它害怕恐懼外界知道真相,所以它要封住胡佳的口,不讓他說話。通過壓逼胡佳要他恐懼、要他閉口。同時殺雞儆猴,告訴其他人,如果你不斷向國際社會披露一些不利於中共形象的以及所謂影響社會和諧的訊息,都會受到同樣的『法律制裁』,這表示它們決不會手軟,對那些批評中共的聲音都會完全加以打壓。」

何俊仁認爲目前大陸的維權律師已經無法透過法律得到公正的判決:「大家知道在法庭裏面根本就沒有希望,是個死衚衕。我相信一個法官還沒有出來的時候,從頭到尾還沒聽律師講話,沒聽證供,就已經得到了指示,怎麼裁決,甚至可能判多少年都已經有了答案,我絕對有理由相信是這樣。」

何俊仁不排除中共在臨近奧運時,會將胡佳等異見人士作爲政治籌碼,要求國際社會支持北京奧運。

他說:「它們可能一方面將他關押,另一方面,如果奧運期間國際上的壓力一路一路增加,它們未必不會給他(胡佳)假釋,放鬆壓力。它會多些籌碼跟國際社會交易,到時候變成它可以將一些著名的政治犯釋放,致使外國的政要可以很驕傲的跟人家說,我已經努力透過同北京的對話,迫使北京當局改善了一些人權的狀況,所以他們可以名正言順的參加奧運的開幕禮,以及支持奧運的活動。」

不過,何俊仁表示,中共當局欲藉北京奧運鞏固其統治地位的目的難以奏效。他還表示,關注組將聯同其它國際團體,向中共施壓要求其兌現改善人權的申辦奧運承諾。

國際記者聯會要求中共撤銷判刑

另外,國際記者聯會譴責中共判處胡佳入獄。國際記者聯會亞太區總幹事積琪蓮-柏克(Jacqueline Park)表示,北京第一中級法院根據定義含糊的控罪判處胡佳入獄,此舉更彰顯中共政權沒有遵守申奧承諾,意圖制止或禁止人民表達異見聲音。國際記者聯會要求中共撤銷胡佳的判刑。

積琪蓮-柏克又指,從胡佳及其他人士因表達獨立意見而被判入獄,或中共驅趕在拉薩採訪的香港及外國記者,以及禁止他們進入西藏及其它藏族聚居的地區採訪的事件中,證明中共准予海外傳媒有自由採訪的承諾,根本是空談。國際社會必須要以強硬態度,促使中共承認國際人權標準中包括表達自由及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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