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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宮發佈宗教自由報告 提及中共活摘器官事件(圖)
報告指出,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然而,中共政權對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的尊重仍然很差。憲法把保護行使宗教信仰活動限制到它定義的「正常」範圍內,並明文規定,宗教團體和事務不應該「受任何外國統治」。中國境內的天主教區的主教由中共任命。中國法律也禁止公開宣傳宗教信仰。只能界定政府覈准的做法和信仰作爲正常或合法的。在大多數地區,信教羣衆只能在官方批准的地點禮拜。然而,在新疆、西藏、內蒙古等地有顯著的限制。2006年9月,中共邊防兵當着外國遊客的面,射殺企圖越境到尼泊爾的17歲西藏尼姑,招致了世界多方譴責。中國「地下教會」的主教們由於忠於梵蒂岡而遭到打壓。爲了明年的奧運會,北京違背當初申辦奧運時「改善人權狀況」的承諾,在2007年春季,驅除了100多名傳教士。 報告指出,中共政權把一些地下教會和法輪功定爲 「邪教」,但從來沒有公開界定標準,它的用途是可以任意指定一個不被它認可的宗教團體爲「邪教」 。從1999年起,法輪功學員一直受到逮捕、拘留、監禁,並有可信的報告說有一些法輪功學員死於酷刑和虐待。如果學員拒絕改變自己的信仰,在監獄、勞教所、司法外的「法律教育」中心(又稱洗腦班)會遭到酷刑虐待。一些學員重新恢復信仰後又遭到拘留。有持續報導說,中共政權的「610辦公室」(專門用於鎮壓法輪功的機構)虐待法輪功修煉者,繼續利用超越法律的方法對其進行打壓。 報告說,敢於爲法輪功進行公開辯護的律師高智晟在2005年12 月發表了給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的公開信,講述了法輪功學員遭到的酷刑虐待及610辦公室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行爲。2006年12月高律師被以「煽動顛覆罪」判處3年徒刑。緩期5年並剝奪一年的政治權利。在緩刑期間,高被軟禁在北京的家中,妻子和2個孩子不斷受到當權者的騷擾甚至拘留。 報告指出,一些外國觀察家估計中共官方公佈的25萬勞改犯中至少有一半是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團體公佈的數字比這個還高。自99年鎮壓開始以來,十幾萬學員被管押,確信有3千多人被迫害致死,其中還有兒童。上千名學員被關進精神病院,被強制注射藥物或遭電棍電擊。2006年3月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曼弗雷德 -諾瓦克(Manfred Nowak)報告說,在中共的監獄遭受酷刑的受害者中,法輪功學員佔66%。 報告指出,這種迫害還延伸到海外。 2007年5月,俄羅斯政府遣返法輪功學員高春滿回中國。高是清華大學教授,持有聯合國難民身份,妻子是俄羅斯公民。高的妻子說,高是被綁架回中國的。同年3月,俄羅斯還遣返了法輪功學員馬惠母女。馬惠也是聯合國難民身份。(這種做法也是嚴重違背聯合國難民規定的。) 報告還特別提到了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事件。報告說,2006年4月,法輪功稱在瀋陽蘇家屯血栓中醫醫院有一個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活體摘取他們的器官以謀取暴利。 --------------------------------------- 新唐人電視臺首推「全世界華人聲樂大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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