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正體版
 
中共要人大出面封杀「突发事件」 让专家恶心
 
2006年6月2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国媒体报导说,中共所谓的中国最高立法机构──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有关议案,考虑制定一项立法,严惩中国新闻媒体未经上面许可擅自报导“突发事件”。

据美国之音记者东方报导,有关中国问题观察家注意到,中共这次对新闻信息的管制不象以前那样通过国务院新闻办来实施,而是通过人大常委会立法的手段,说明这个政权对社会的控制能力已经脆弱到连自然灾害的影响都害怕的程度。

*立法草案:擅自发布=盗窃泄密*

据新京报报导说,中共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一连五日审议《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草案对新闻媒体在报导工业事故、自然灾害、卫生健康或社会安全等突发性事件实行严格的限制。

草案规定,中国新闻媒体如果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导虚假情况”“将受到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授权、擅自发布有关事件的当事人会被当局以“盗窃、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被判监禁。

*程晓农:为一党私利不顾全民公益*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当代中国研究杂志主编程晓农注意到,这次中共政权对新闻媒体的管制不是通过国务院新闻办,而是通过人大常委会来实施,这说明中国共产党连人大这块所谓“代表中国人民利益”的招牌也不要了。程晓农认为,限制媒体报导突发性灾害性事件是一个集权党为自己的利益不顾全民利益的表现。

程晓农说,“很恶心的是”,中共不是让国务院,不是通过新闻办的条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的形式,而是让人大常委会立法。这实际上是把自己最后一块道貌岸然的招牌,就是立法机构还“代表国家利益”的形像给毁掉了。──人大常委会(一直)是党的附庸,并不代表国家利益。

程晓农说,很明显,灾害消息公布出来是为了让全民有所了解,例如上次的萨斯事件,就是关系到全民的安全和健康。任何国家,任何政府都有义务公开。只有在中国这种情况下,中共觉得党的利益受到了威胁,因此可以弃全民利益于不顾。

*程晓农:中共政权脆弱到天灾人祸都怕*

程晓农博士六四前曾经在中共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和中共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工作,并且担任过体改所综合研究室主任和副研究员。他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还说,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大众传播媒体看作是自己的喉舌,现在连矿难、水灾这类自然灾害性消息都害怕,说明目前这个政权高度的脆弱。

程晓农说,中共向来把媒体看作是自己的喉舌,对媒体进行控制并不令人奇怪。不过,我觉得他们通过的这个条例说明一个新的问题。中共对灾难性事故本身不见得非常重视。一个煤矿发生爆炸事故,死了几十个人,会对其政权有多大的威胁?问题在于它对这类事故带来的社会影响非常害怕。

程晓农说,这反映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共政权现在是高度的脆弱,“已经经不起任何风吹草动了。连煤矿爆炸,矿难这类工业性事故,有些并不完全是人为的事故,以及洪水等这类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社会风波它都吃不消,所以才会进行这样的控制。”

根据中国媒体报导,中共人大常委会的草案中所说的“突发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包括骚乱、自然灾害以及诸如萨斯和禽流感爆发等突发事件。中共还效仿美国国土安全部对恐怖威胁发布警告的做法,把中国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不同颜色定为:红色(一级,特别重大);橙色(二级,重大);黄色 (三级,较大)和蓝色(四级,一般)。

*记者无国界:背弃透明化承诺背*

记者无国界组织亚太部门负责人文森-布劳塞尔认为,中共政权的这一政策并不能保护人民的利益,相反,在和民众切身利益攸关的重大问题上,中共不是鼓励中国媒体的透明,而是强迫中国媒体进行更多的自我审查。

布劳塞尔说:“这项新的法案和北京当局在国际会议上所说的恰恰相反。他们说他们希望促进透明化,但是这项新的草案却和他们的承诺背道而驰。”

*路透社:多少事故被掩盖*

路透社报导说,中共在掩盖灾害性事故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中共报喜不报忧的新闻理论的影响下,媒体一贯对那些有损于党形像的负面新闻实行封杀。

1975年河南省发生造成8万5千人死亡的堤坝崩溃事故直到1988年才在一本谈到中国20世纪最大的灾害性事故的书中提及。

去年11月,吉林发生化工厂爆炸污染松花江水的事件,这一新闻被当局隐瞒了数天之后才公开。松花江下游的东北重镇哈尔滨市的900万人的饮水供应被迫关闭了大约一个星期之久。

 
分享:
 
人气:16,585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人民报网站服务条款
 
反馈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