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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破澳美軍事聯盟 中澳狼狽爲奸內幕驚人 (多圖)
 



陳用林6月22日在新聞發佈會上

【人民報消息】人民報6月22日報導 / 前中共外交官陳用林爆出澳洲有1000名中共間諜及中共在澳洲國土上的恐怖綁架案後,引起澳洲社會強烈震撼。媒體日前意欲追蹤報導這類敏感話題,而陳用林則三緘其口。6月22日下午陳用林召開新聞發佈會,會上陳出乎意料地大爆中共計劃將澳洲納入「大周邊範疇」,以及澳政府與中共狼狽爲奸打壓法輪功的的驚人內幕。(以下內容摘自大紀元,除小標題之外均爲陳用林原話整理。)

把澳洲納入中共「大周邊範疇」

2005年2月,中共外交部副部長周文重(現駐美大使)在中國駐澳洲大使館主持召開了駐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使節、總領事及主管政政治事務外交官會議,我陪同中國駐悉尼總領館邱紹芳總領事出席會議。這次會議主要落實2004年 8月中旬在北京召開的第10次中共駐外使節會議精神,重點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發言中提出的把澳洲納入中國「大周邊範疇」的指示,要求各個使領館就下一步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議。會上,周文重傳達了中央總體對澳美的戰略構想。基本想法是要在澳美關係上,突破澳美軍事同盟,把澳洲變成第二個法國。期望澳洲成爲敢對美國說「不」的西方國家。

中國想把澳州納入中國「大周邊範疇」的想法始於2002年,那個時候中國政府得到情報,澳大利亞準備放棄對亞洲的希望,轉向美國一邊倒的政策。當時,澳大利亞和美國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非常熱情,對此具有很高希望,希望把澳大利亞融合到北美自由貿易中去。但那個時候澳洲正好跟中國廣東有個很大的天然氣專案,當時中國政府對澳大利亞有很大意見。2002年3月份,中國外長唐家璇訪問澳大利亞,就一些政治問題特別是法輪功問題想質問澳州政府。就在唐家璇到達坎培拉的前一天,外長唐納簽署一個證書,禁止法輪功在坎培拉中國大使館前豎立法輪功的標誌、橫幅及使用高音喇叭,從那時起,唐納每一個月簽署一次這樣的證書,這使中國外長唐家璇非常高興。

同年中國發起一箇中澳建交30週年的慶祝,政府派出了大量的文化、文藝代表團,來宣傳中國文化和政治意識。

2003年,胡錦濤訪問澳州時,他在坎培拉受到了空前的待遇,特別是綠黨議員Bob Brown 被排除在國會大廈之外,還有其他有可能被國會議員帶進去的中國異己人士和法輪功修煉者。胡錦濤特別高興,當時就表示澳大利亞是可以影響的。

到今年2005年吳邦國訪問澳洲,他要求像前幾任領導人一樣,到澳洲之後聽不見看不到異議份子的示威。明年中國準備派總理溫家寶訪問澳大利亞,在後年2007年澳洲主辦世界經濟峯會時,胡錦濤會再次訪問澳洲。

中共覺得澳大利亞是可以收買的

在過去幾年裏,中國領導人已經很成功的與澳大利亞領導人建立了私人的、密切的關係。中共領導人深信他們完全可以影響澳大利亞政府和人民,接受中國政府。中國政府的計劃對澳大利亞的關係取得突破性進展。用經濟手段,迫使澳州政府在政治和人權等方面讓步。

在過去幾年裏中澳進行人權對話,是做給澳洲人民看的,實際上是什麼進展也沒有。當澳大利亞高級官員訪問中國後,他們在中國說的,我都看到了。因爲每次訪問之後,會有從中國來的簡報報回領館。他們根本沒有提任何人權問題。所以中國政府覺得澳大利亞是可以收買的。

澳外交部幫中共應付法輪功學員章翠英起訴案

所以,我在過去幾年的工作中,我深深地感到,澳大利亞和中國政府私底下做了很多交易,我從我的良心上看,我是不能接受的。並且我知道澳洲外交部跟中國駐坎培拉使館幾乎到了無話不談的地步,甚至澳大利亞外交部會爲中國政府解決這些政治問題出謀劃策。

例如,法輪功學員章翠英在新洲的最高法院起訴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和610辦公室,根據澳洲的國家豁免法,法輪功學員提出起訴,沒有通過澳洲外交部進行司法送達,而是要求替代方式送達,這件事使中國政府很難堪,但是中國政府又不願意和法輪功當場對質,所以澳洲外交部提供了好幾個方案來幫中國政府。澳洲外交部副參祕傑夫-諾曼博士,他在今年3月份訪問中國時曾經向中國政府許諾,他要向新洲最高法院提供合法的文檔以便法輪功提訴的案子可以被撤銷,結束起訴中國領導人。後來他又後悔了。澳外交部接着提出第二個方案,讓中國政府派代表去應訴,與法輪功當場對質,來結束這個案子,這個方案沒有被中國政府採納。中國政府採用向澳洲外交部施壓的方式,外交部爲這個案子準備了好多法律文檔幫助中國使館......

此關鍵時刻,陳的講話被提問打斷,提問人故意將話題轉向別處,一連問了幾個其它的問題,主持人不得不出面請陳繼續原來的話題,陳說:我見證了澳大利亞政府跟中國政府在私下做了太多的交易,我真的已經感到並擔心我很快會被出賣。所以即使我以後會遭遇到任何不測,我今天要把我想說的話說出來。

有關陳用林披露的更多內容請留意後續報導。




6月22日新聞發佈會主持人




陳用林6月22日在新聞發佈會上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5/6/22/36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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