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制造了这些强奸犯?
 
文/李致清
 
2005年12月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今天(12月1日)看到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河北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恶警何雪健11月25日下午在所里公然连续强奸两名女法轮功学员刘季芝(51岁)和韩玉芝(42 岁)。在何施暴过程中,刘大声呼救,一个叫“大军”的警察一侧旁观,没有任何阻止行为。在此之前,刘被恶警们反复侮辱,乳房被电棍电击,折磨,臀部、腿部和身上留下严重淤伤。

看完消息,相信任何有人性的人都会感到震怒。难以置信,在光天化日之下,在门外屋里都有人的情况下,一个警察对两个同镇的善良长者,连续施行这样禽兽不如的暴行。无耻、下流、邪恶,你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说他禽兽不如,说他是魔鬼,都毫不过份。

我不知道,如果何自己的母亲或者姐妹遭遇这样的侮辱,他心中会是怎样的感受。如果他有亲人朋友,听到这样的消息,又会作何反应。但他的行为,给自己造下了如山如天的罪恶,也给自己的亲人、和所在地区带来难以洗刷的耻辱。因为这件触目惊心、丧绝天伦的恶行,人们不能不记下河北、涿州、东城坊镇。更令人无法释怀的是,这一罪恶带给善良无辜者和家人那持久、深重、无法弥合的伤痛。

但仅仅谴责直接肇事者远远是不够的。在过去几年中,我们耳闻目睹了太多这样的罪恶。

2000 年10月,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将18名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导致强奸事件的发生。2001年5月14日,北京一位女法轮功学员沿大北窑至永安里护城河粘贴法轮功真象传单时,被一个巡逻的恶警截住,遭毒打两个多小时,门牙被打掉两颗,最后被强奸。2001年5月24日,黑龙江哈尔滨万家劳教所把非法关押在十二队的50、60名拒绝写“决裂书”的法轮功女学员非法送入男监进行摧残折磨。有目击者证实,其间几个警察强行把一位法轮功女学员抬进男监,三个男犯人轮奸了该女学员。2003年5月,重庆市沙坪坝区白鹤林恶警当着两名犯人的面强奸重庆大学研究生魏星艳,魏星艳至今生死下落不明。2005年,北京密云县传出消息,恶警们在光天化日下强奸一名只有17岁的法轮功女学员……

列举这样的事件令人锥心泣血。对每一个受害者来说,这都是难以启齿的伤痛。但可怕的是,这样的罪恶是系统实施、广泛分布而长期发生的。从这一桩桩血泪事件中,人们可以了解对法轮功的迫害有多么邪恶。从事强奸恶行的警察和犯人是邪恶的,但在幕后操纵、纵容、默许强奸的中共迫害集团才是这些罪恶发生的最大根源。

江泽民发动的迫害政策,允许恶警可以以任何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不受惩罚,“对法轮功可以想怎么整就怎么整”,“打死算自杀”,可以“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正是这样的迫害政策,彻底释放了恶人毫无底线的兽性,给了恶警随心所欲蹂躏法轮功女学员的许可;正是这样的迫害政策,制造了那么多身着警服、以所谓“执行公务”为名的强奸犯。因为中共政策性的放纵,才使诸如此类令人发指的罪恶大面积存在;因为中共有组织的包庇,才使这些罪恶至今得不到有效的制止,罪犯还在逍遥法外。

对任何一个社会和国家来说,妇女权益受保护的程度是其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而维护女性的人身尊严是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就是当年腐败的清政府,在一位女性革命党人就义前,也慨然承诺:不示众首级,不剥衣衫。中共犯罪却毫无底线。十六年前,当国际记者采访江泽民,询问中共将参与六四女大学生投入农村劳改被强奸的情况时,江泽民回答“她罪有应得”。在中共当局迫害千百万善良无辜、只为坚持“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中,却毫无忌惮的唆使和纵容强奸、轮奸、性虐待等犯罪,很多法轮功女学员受到的伤害骇人听闻。在已核实被迫害致死的2790名法轮功学员中,妇女高达54.7%。

从迫害中,我们不难看到中共政权已经沦落到了何种地步,我们也不难看到我们国家的整体道德被摧残到了何种程度。当一个政权的专政工具堕落成为普遍的犯罪时,我们每一个人的尊严和安全何以维系?人类文明的基本价值何以维系?仅此一个侧面,我们可以看到,对法轮功的迫害,受害的并不只是法轮功学员,而是我们民族和人类的整体。

警察强奸无辜这样恶性事件的频频发生,告诉了人们制止这场迫害的紧迫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那些无视迫害惨剧、无视下属强奸恶行的中共官员,你们与那些直接实施暴行的强奸犯又有何区别?那些对罪恶保持沉默的人,又如何能够面对道德良心的拷问?

但不管怎么说,终有一天,那些从事犯罪的恶人和对迫害负有责任的中共官员,都要面对人间法律、道德法庭和天理的审判。随着法轮功真象的传播和人们的广泛觉醒,这个日期已经日益临近。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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