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审判“上帝让她杀人案”看江泽民的疯子行为
 
2004年4月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美国有线新闻网络2004年3月30日报道,德州一位39岁的母亲,迪娜·南尼 (Deanna Laney),被控告谋杀了她的8岁和6岁的两个儿子,并重伤了15个月的小儿子。迪娜说是“上帝告诉她要杀害她的儿子”。

悲剧发生在差不多一年前的母亲节─5月9日。那一天,迪娜用石头猛击儿子头部,造成两死一伤。

迪娜原是一家教堂的唱诗班成员。她的律师弗埃斯(Files)说,迪娜相信上帝告诉她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她必须把房子收拾好,包括杀死她的儿子。

弗埃斯说,作为母亲,迪娜面临一个困境,她是听从她认为的上帝的指示呢,还是不理睬上帝?有证人证实迪娜是爱她的孩子的,但是,她又同时相信上帝的话是不会有误的。

弗埃斯说,这种困惑使她丧失了判断是非的能力。

在美国,这并不是第一宗这样的案例。在3年前,另一名德州妇女,安吉娜·亚茨(Andrea Yates) 把她的5个孩子淹死了,说是“撒旦告诉她要杀死孩子”。

令人注意的是,在这些案例中,美国法官或政府没有因为凶手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上帝”的暗示,而决定要取缔或镇压基督教。

因为基督教没有教他的信徒去杀人。凶手的行为是她个人的行为,是她自己生理上,精神上的病态造成的,与基督教根本没有关系。法官能判的,完全是针对其个人的犯罪行为。安吉娜·亚茨被判终生监禁,迪娜·南尼的案子也正在进行中。

在中国,江泽民集团为了迫害法轮功,却把一些精神病人的个体行为,扩展到法轮功整体上,作为取缔镇压的理由,这种做法是非常荒唐的。

典型的例子包括京城血案中的傅怡彬和浙江温州杀乞丐案中的陈福兆。

据中央电视台介绍,傅怡彬是在耳朵里听到什么了,要从善心生出杀心;陈福兆是怎么怎么就“悟”到了“真善忍”到了高层次就是“不真不善不忍”,所以要凶狠,要杀人;新华社则讲陈福兆“悟”到乞丐是最高层次,杀乞丐就上高层次。

法轮功明令禁止杀生。这些人的行为本身就违背了法轮功的教导。

首先要说明,江泽民集团在造谣时,当事人很可能根本不是炼法轮功的,不过是出了命案,拿来栽赃而已。

就算当事人炼过法轮功,假设傅怡彬和陈福兆接触过法轮功,他们的疯狂行为完全是因为他们本来的精神病状态所致,跟法轮功毫无关系,就如同迪娜·南尼杀人跟基督教无关一样,怎么可以把精神病犯的个体行为作为镇压法轮功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理由呢?

美国法庭对于“上帝让她杀人”案的处理,是理性公平的,江泽民集团用精神病人来打击法轮功,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正说明江泽民集团才是真正的疯子。(明慧记者欧阳非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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